从1988年开始,“过年燃放烟花爆竹”这样一个延续千年的习俗,陆续在全国各地被禁止,理由不外乎三个,一是污染环境,二是危害安全,三是封建迷信。一直以来,全国人民围绕这三点进行了反复的争论,在老白俞看来,这场围绕“现实利弊”展开的大论战,实际上是一个逻辑陷阱。

人不是机器,大家都有情感需求,就算再理性的人也需要一些娱乐项目,唱唱歌跳跳舞打打游戏看看电影,甚至去搞点蹦极、跳伞之类的极限运动……如果有人告诉你:唱歌浪费时间,跳舞影响市容,蹦极危害生命,不如全部取消,那么你应该如何反驳呢?

你难道要在人家给定的那个“经济利弊逻辑”里逐条辩论吗?

一旦你接招了,那么这场辩论必然以你的失败而告终,无论过程如何波澜壮阔,结果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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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已经默认了这样一个事实:燃放烟花爆竹不是文化娱乐风俗,而是某种需要考量现实价值的“经济活动”。

在经济逻辑里,即使是最温和的娱乐活动也是有害的,去KTV一趟,起码时间是浪费了、精力也消耗了、钱也打水漂了……

“别跟我说什么浪费,我现在就是想去嗨一下”,这才是文化娱乐活动正常的心理动因。

从本质上来看,燃放烟花爆竹、逛庙会之类的民俗活动,都属于全民狂欢、集体娱乐,是一种群体性的情绪宣泄行为;由于叠加了传统文化属性,这种发泄显得更加温暖、丰富、有共鸣,除了能快速弥合身心创伤之外、还有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神奇效果。

所以,古今中外、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节日文化建设,就算顶着各种现实风险也要大力支持。

例如西方的万圣节,这就是个“吓死人不偿命”的节日,每年都在世界各地造成大量死亡:2022年万圣节,韩国梨泰院发生踩踏、死亡153人,很多现场群众都以为这是一场表演;奥地利多地万圣节狂欢演变成暴力事件,林茨市区200多名青年暴力袭警,市区战斗激烈如同战场;芝加哥万圣节之夜发生枪击案,枪手在狂欢的人群中穿梭扫射,重伤14人……

这些都是老白俞随手搜索的案例,实际上,每一年的万圣节西方国家都乱成一团,踩踏、暴乱、枪击事件年年上热搜,但西方各国政府从未把矛头指向万圣节这个节日,人家都是在检讨自己的市政管理能力。

这才是对待传统节日的正确态度。

所以,面对层出不穷的“禁燃令”,咱们正确的反驳逻辑应该是: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行为,是一场全民狂欢、释放压力的庆祝活动,它有“成本”也有“代价”,但却必不可少。

在这个逻辑下,我们才能继续谈论其他细节问题,比如如何减少污染、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如何赋予其更健康的文化内涵等等。

中国人民历来顾大局、讲道理,对政府信任度极高、管理难度极低,根本不会像西方那些暴民一样动不动就上街打砸抢。

况且,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人们都想“开门红”,十几亿人都在自觉维护新年的喜庆氛围。所以,从理论上来讲,燃放烟花爆竹的所谓“代价”是极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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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西方那些“纵欲感”十足的节日相比,中国人的庆祝方式更温和、更人文、也更值得发扬光大。

老白俞上面说的这些“大道理”,其实早就被老百姓默认了。在以前的农村,每年过年都会偶现一些烟花爆竹误伤事件,意外发生之后,人们一般会说“某某人不小心”、“某个烟花质量有问题”,但绝不至于说“放烟花害死人”、“我们家以后再也不放这玩意了”。

因为老百姓早就默认了这样一个道理:过年就要有过年的气氛,哪怕有点风险咱也乐意。

人民群众是绝不可能一边倒支持“禁燃令”的,这么多年大家没有表达太多“异议”,不是禁燃令“得民心”,而是老百姓相信政府,大家觉得上边出台这种政策肯定有道理的。为了顾全大局,忍一忍也就罢了。

但是近些年来,老百姓对“禁燃令”的怨气越来越重。近段时间以来,关于“是否取消禁燃令”的探讨已经上了好几次热搜,山东东营、滨州两地甚至已经官宣解除,这似乎预示着某种松动。

兔年春节不一般,全面放开后人们可以自由回家过年,三年疫情把大家折腾得灰头土脸,压抑多年的情绪需要一个释放的出口,伴随着年关的接近,人们对“禁燃令”的争议越来越大。

老白俞个人认为,从文化层面来讲,“禁燃令”本身是经不起推敲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道“坎”、人民群众是很难跨过去的:

第一道坎:“禁燃令”本质上是用理性标准来衡量传统文化习俗,既然如此,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同样的标准去对待西方舶来文化呢?如果标准是一致的,大家心理也就能平衡下来,问题是,这个标准并不一致。

美国国家环保局的研究结果表明,情人节玫瑰由于时效性太强、严重依赖空运,不仅占用宝贵的航空资源、还增排了大量二氧化碳;此外,玫瑰包装制造了大量白色垃圾、带刺的玫瑰会刺伤环卫工人、某些品种的玫瑰还会危及生命……从“理性”的标准来看,这个“陋习”是不是该取缔了呢?

过生日吹蜡烛是典型的西方习俗,每年都会造成大量火灾险情,如果较起真来、死亡人数应该不比燃放烟花爆竹少多少,要知道即使在“禁燃令”尚未全面普及的2007年,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死亡人数也只有百来人、这其中绝大部分还是生产事故,因此,“吹生日蜡烛”也是个陋习,是不是也应该被禁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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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起老百姓不满的不是“标准严苛”,而是“玩双标”,对西方文化百般纵容,对自己的传统文化大打出手,这种现状,是咱们不能接受的!

第二道坎:我们一直在追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传统文化、民风民俗正是“民族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最看重的“精神文化利益”之一,如果这个都得不到保护,那么请问,咱们艰苦奋斗七十多年、数百万先烈慷慨赴死、十几亿同胞焚膏继晷……“复兴”的到底是什么呢?

新年燃放爆竹的习俗发源于西周、成型于西晋,并在宋朝时期发展为燃放火药产品,三千多年来,尽管表现形式不一,但我们的祖先们始终在悉心呵护这一传统。

要知道烟花爆竹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奢侈品,人们宁愿平时省吃俭用、过年也要放上几根……这种超越时间与物质的文化认同感,是咱们这个苦难的民族不断浴火重生的力量之源。

今天,全球化大潮席卷一切,面对潮水一般涌来的外来文化,我们彰显出极大的包容性,这是值得肯定的。在文化交融的大趋势里,我们没有盲目排外,但“不排外”不等于“媚外”,老百姓只是希望自己的文化传统也能获得等量的尊重,仅此而已!

第三道槛,中国人民向来积极进取,我们守护传统文化、也向往先进文明,在数千年的文明历史中,我们不断吸收外来文明精华、用以丰满自己的传统文化,在这一方面,先辈积累的智慧很令人骄傲。但现在,似乎这种智慧已经消失不见了?

中国“禁燃令”的宏观背景其实是城市化,改开以来,咱们的城市化率从不到20%提升到60%以上,高度密集的城市,并不具备燃放烟花爆竹的客观条件,这一点,大家心里都是清楚的。

但是,文化习俗是可以与时俱进的,就连燃放烟花爆竹这件事本身、也在漫长的历史中不断变化,从最初的围在一起烤火、到后来的烧竹节、到宋朝时期由于技术进步咱们又用上了火药……在文化内核不变的情况下,民风民俗本身就没有固定的表现形式。

既然八九十年代那种燃放方式在高度城市化的社会是有点危险的,那么我们的合理做法、应该是改良一下表现形式,而不是直接把这个传承千年的民俗给弄没了。

城市居民区确实不宜燃放,那么空旷的公园和广场行不行呢?在城市燃放确实有安全隐患,那么在地广人稀的农村,也有“禁燃”的必要吗?那种威力巨大的烟花确实有点吓人,那咱们能不能改良下技术,做一些好看但不危险的新品种呢?

以现在的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城市划区燃放和改良烟花分明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结果你直接来个“禁燃令”;分明有办法通过改良来延续传统民风民俗,结果你却非要选择“一刀切”来逃避责任,这怎能不让人心寒?

没有哪一种伟大、是以彻底放弃自我为代价的,燃放烟花爆竹看上去是一件“小事”,但“禁燃令”折射出来的思想是可怕的,幸运的是,老百姓对此早已有了警戒之心。民心尚在,改变,也就随时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