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1月1日,张店警方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在某超市门口有人售卖烟花爆竹。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当场收缴烟花爆竹若干。
1月4日,张店警方再次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出警将正在小区门口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王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在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若干。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张某某和王某某均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二人因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被张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月6日,学区派出所与治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赵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将其传唤至学区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到案后,赵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非常的后悔。目前,其因涉嫌非法销售、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张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相关规定。违者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后或将影响本人和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
来源:鲁中网、平安张店、淄博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