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光寿

最近,担任某医学基金会副主席的陶奶奶亲自下场批网红,结果网友火眼金睛,一查就发现了陶奶奶担任副主席的某医学基金会曾经多次接受西方某跨国公司的捐赠,网友据此认为,陶奶奶和该外国公司有瓜田李下之嫌。加之陶奶奶作为知名人士,一出口就喊出了违反广告法的“特效药”一词,让网友甚为兴奋。

其实,陶奶奶跟该外国企业有没有关系,我们不知道,但从对一些公益基金会和一些跨国公司尤其是医疗公司勾兑的角度,还是略有耳闻的。

乐善好施是中国人的优秀传统,一般过去富起来的人,为了回报家乡父老的关怀和帮助,他们往往去修路架桥。许多人为了将善事做到底,往往捐了款,做了事,对社会依然保持低调,不会去到处说。

作为捐助人来说,过去的公益事业,往往会直接捐给某一个实体,比如政府,或者学校、或者直接家族里德高望重的人士,由他们来决定捐款的使用方向。这种方式非常直接,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也很容易得到许多企业家和受助者的欢迎。

但这样做的风险是,如果捐助者资金出来后,受捐助者如果改变了捐款的方向,或者捐款本身达不到从事某项工作的标准,不管是捐助者还是受助者都会陷入到尴尬境地,许多人许多事后来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最后有些人甚至会反目成仇。

而基金会的出现,扭转了这种企业家亲力亲为捐助最后又不讨好的局面。不同的是,每一个基金会都有自己的侧重点,比如著名的“希望工程”,就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用来专门给偏远地区建设校舍的项目,“母亲水窖”是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专门为边远贫困农村妇女打井修建水窖的项目。

作为北京亚运会后国际接轨的产物,基金会这一专业公益机构被引入中国,就开启了中国公益的2.0时代。公益基金会有专业的人员,有固定的场地,有长期稳定的品牌,有专业的公益项目,对捐助者来说,想要捐助不同的项目,只需要寻找到相对应的基金会即可,捐款以后在家里等着收报告即可,如果自己有时间有精力有兴趣,可以组织家人、朋友和公司员工去看看自己捐助的项目,增强家庭、朋友圈和公司内部的凝聚力,也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

公益项目的存在,为一些大公司的大额捐赠提供了渠道。而为了感谢捐赠者的慷慨捐赠,一些大型的公益基金会还会通过自己的渠道,邀请一些国家领导来出席,只要项目足够有意义,捐赠额足够大,领导层级就有可能更高,一般可能出现的有退休领导,特殊情况下现职领导也会出现。

捐助者在这样的项目中一般需要什么呢?具体不知道,但和领导人合个影倒是一件正常的事。其实跟领导人合影,过去就有人把这件事情当做一个生意,现在也仍然有人把这个事情当做生意,甚至某些非洲小国家的大使也会被请来合影,只是价格很低罢了。基金会介入这一块后,要想跟领导人合影,捐款给基金会就行了,只要价码足够大,就能找到足够大的领导。

因为基金会能够请领导,故而获得一些大公司的青睐。一些大型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第一步,就是找到这些基金会,做一笔大型的捐款,很快就能够见到领导人了,至于见到领导人之后有什么勾兑,就不是社会能够了解的了。不过,许多大型的跨国医药巨头,往往比较喜欢这种方式,一方面能够见到领导人,另一方面可能会和某些二代建立紧密联系,实现其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迅速扩张。

不过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追求,捐助的项目也各有不同,但基本上是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来进行,基金会也能够根据捐助者的要求设立成专项基金,用来支持专有项目的运行。比如向某慈善总会捐款三千万,就可以设一个专项基金,捐款人还可以捞一个副会长的名额,而这个专项基金也有可能就在这个捐款人的管理之下,捐款人可以利用这个专项基金做自己公司的研发,成本完全就可以直接从捐款中列支。

这些专项基金有时候还会成为某些试验性项目的遮羞布,我们都知道,企业研发一种医疗器械非常困难,所需要的时间一般都需要十年八年的,但如果能够搭上基金会的快车,以试验的名义推向医院试用,全部过程也都是以捐赠为名,流程上没有大问题,只是不要被专业的记者挖到,就一切都平安无事。

跨国医药巨头利用基金会,一方面是和某些人建立利益同盟,另一方面也可以建立公益专项,比如这次某基金会的那些跨国公司项目专项,就有这种可能;有的以研究为名,顺利地取得某些用商业手段无法取得的成果,例如某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一些项目,或者某些病毒实验室的项目,如果认真对他们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可能是过不了关的;有的以培训为名,专门通过基金会召集全国医院的院长和相关领域的骨干医生,让其产品迅速在全国打开市场。

正因为这些基金会的帮助,让跨国公司能迅速打开市场,跨国公司获得了巨大利益,因此许多中国公司后来的市场推广,基本上也如法炮制,只不过有的会通过基金会,有的会直接赤膊上阵,所以现在许多医药类公司IPO的时候,会有一笔名为“学术研讨支出”的巨大开支,其实就是通过培训开拓市场,利益都是在后边医药或医疗器械的销售,这也成了现在某些医院或某些医生不断向您推销高价进口药或进口器械的原因,因为利润实在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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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知道这次被广泛质疑的那个基金会有多少和跨国公司的勾兑,我们就完全没法计算了,但从陶奶奶声嘶力竭地宣布某药为特效药来看,还真有可能来自于长期合作导致陶奶奶对这些跨国药企的高度信赖。这个事情我们没法完全怪罪陶奶奶,要怪,可能还得认真反思制度设计的问题,要加强监管,可能还得从更多角度考虑一下怎样避免商业推广,如何进行项目的国家安全审查。

不过基金会跟跨国药企合作之后,产生的利润,除了一小部分会通过捐赠渠道回到基金会外,大部分是要通过基金会高管或者基金会外某些特别代理人的合作公司来分配的。这些分配往往不需要公告,谁也不知道究竟分了多少,不过这些分配,确实在导致了医疗资源的不公,导致了一些法律条文或行业标准可能会有利于某些公司,甚至直接为其量身定制,对社会发展构成损害。

另外,企业给基金会捐款本身,也是可以拿出来宣传的,许多跨国公司捐助公益基金会的项目后,都会拿来做宣传,有的甚至会主要通过公益活动做宣传。国内现在许多大企业,也都多多少少对公益机构有过捐款,您进到老总办公室的时候,看到某个捐款的纪念奖牌,是不是都会对企业的认知有所改观了呢?

当然了,以公益做宣传这样的事儿,跨国公司做得比国内公司好。比如比尔盖茨,其现在宣传的内容,都是其捐款多少到其基金会,支持全球的癌症药物研发,就这样博得好名声之后,当产品销售时,如果您知道您用的药是比尔盖茨捐款研发的,是不是会安心地感激地从自己的银行卡划账出去呢。

正因为有基金会的项目做背书,有些跨国公司向某些基金会捐款或者承诺捐款后,就开始用大量的资源来做宣传了,至于项目效果如何,一切都无所谓。甚至会出现一些公司捐款十万,却拿一百万来做宣传的事情。有时候事情的离谱程度,并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骗子多了傻子都不够用,有时候也会适用于公益领域。

另外,基金会可以给捐款的公司开具捐款发票后,公益捐款作为被财务认可的行为,还可以计入公司的经营成本,一些公司还会借此做一些税收筹划,如果盈利过多,企业所得税会被征收比较多,这个时候给公益基金会捐一笔钱,可以降低公司的盈利,因此还可以减少税收。

在专项基金或者建立私立基金会的情况下,企业的捐赠是可以免所得税的,大家都知道,企业所得税税率最高达到25%,但公益捐赠之后基金会开了免税发票,捐赠的部分就可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即便基金会要收管理费10%,那所收的费用也比企业所得税低,因此不管是企业向公募基金会捐款成立专项基金,还是自己成立基金会,管理费的金额也足够增加不少利润,本来要缴纳给税务局的钱,一部分甚至全部都留在手里了,对企业来说,怎么说都是一件好事吧。

而过去二十多年以来,一些国外回来的机构一直在推销企业社会责任,倡导企业进行公益捐赠,或者设立企业的公益基金会,跨国公司最先积极响应,一些公司设立了公益基金会以后,将公司利润的一部分通过捐款的形式转入基金会,将企业面临的一些社会事务交给基金会来办理,怎么做都是在做自己的事儿。

这也就是某些学者质疑某些公司捐款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的原因。

我记得,很多年前在公益领域的媒体工作的时候,一些机构公开打出的口号,就是如何利用公益机构进行合法的商业推广,将慈善公益事业和商业拓展方向进行有效结合。跨国公司这样做了,一些国内大公司也这样做了,不管其目的是否合法,最终都实现了自己的目的。有一些公司觉得这样做很麻烦,仍然采取了回扣、“直销”等暴力推广的方式,其公司也许爆发得特别快,但最后的结局,是把自己赔进去了。

曾经参加过一些饭局,通过基金会获取行政资源,以实现商业上的成功,往往就是饭局的主题;而公益项目、捐赠发票和项目的推广价值,往往只是一块用来遮掩的破布,是需要相关第三方策划公司妙笔生花冥思苦想的内容。有一些时候,大家看得见的是公益,看不见的往往就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