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肖毅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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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肖毅先后利用担任江西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

2017年至2021年,肖毅在担任抚州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违背新发展理念,为从事虚拟货币计算生产业务的企业,在财政补贴、资金支持、电力保障等方面违规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毅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肖毅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肖毅简历

肖毅,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江西赣州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1978.09—1981.09 赣南师专中文科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

1981.09—1987.02 江西省崇义县崇义中学教师、公安局干部、政府办秘书、副主任;

1987.02—1988.04 江西省崇义县聂都乡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人大主席;

1988.04—1988.07 江西省崇义县政府办副主任;

1988.07—1990.02 江西省崇义县体改办主任兼政府办副主任;

1990.02—1992.10 江西省崇义县经济委员会主任、县委办公室主任;

1992.10—1994.01 江西省上犹县政府副县长;

1994.01—1995.03 江西省上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5.03—1996.01 江西省上犹县委副书记;

1996.01—1996.06 江西省龙南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1996.06—1997.01 江西省瑞金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7.01—2001.01 江西省瑞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其间:1996.08-1998.12,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1998.08-1998.10,参加江西省委党校县干班学习;1997.07-1999.07,参加北京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0.09-2001.01,参加上海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1—2003.06 江西省瑞金市委书记;

2003.06—2004.04 江西省赣州市政府副市长、瑞金市委书记;

2004.04—2006.11 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2004.04.01当选)、瑞金市委书记;

2006.11—2007.07 江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7.07—2009.08 江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

2009.08—2015.04 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

2015.04—2018.01 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

2018.01—2021.03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抚州市委书记;

2021.03—2021.08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