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针对鱼跃医疗旗下血氧仪涨价,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对鱼跃医疗进行提问,问题有些直白,也有些刺耳,“董秘,请问这次血氧仪涨价几倍发国难财,能给上市公司带来多少新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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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医疗回应称,“目前血氧仪产品没有涨价,因成本上涨,我们取消了折扣和优惠”。

此前,鱼跃医疗可不是这么回应的。据上游新闻报道,记者致电江苏鱼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登记预留电话,接电话的上市公司鱼跃医疗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价格不是我们制定的,我们不是很清楚。”随后记者致电鱼跃集团,客服回应称:“这个价格确实不太清楚,都是商家那边自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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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查了一下,天猫上有一个鱼跃官方旗舰店,其经营者是“江苏鱼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企查查APP查询,该公司是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正是上市公司鱼跃医疗。

从上可知,“商家自行定价”的说法就不攻自破,所以当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就此事进行询问时,鱼跃医疗就没有正面回答,而是“顾左右而言他”。

另外,据新闻报道,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消费者投诉鱼跃医疗产品涨价问题,“现在还是消费者投诉阶段,在调查过程中,等到全部调查结束之后会统一对外(回复)”。

2022年12月21日,张文宏医生在科普讲座中提到,要警惕老年人的“沉默性缺氧”,由此引发社会对血氧仪的需求,也从此时开始,血氧仪的价格开始上涨。对于成本上涨一说,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是成本再怎么上涨,也不可能几倍上涨。

当然,血氧仪涨价也不是一家两家,普遍都在涨价,只不过鱼跃是品牌产品,又是上市公司,社会关注度高一点,所以就成为众矢之的了。

今天,我为家中老人刚买了一款血氧仪产品,是单位团购的,价格是220元,也比平时高出不少,但是没有办法,也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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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故价格上涨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哄抬价格,“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是这么规定的,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对于此事,希望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也要主动履行职责,以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