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为了参加她的婚礼,专程从两千公里外的南方赶过来的。大学毕业六年未曾联系,却不知道这次为何这般冲动,从其他同学处听到她要结婚的消息,竟全然不顾后果给她打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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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连他的名字都叫不出来的话,就只要在电话里祝贺便好了。打定了这样的主意,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电话那头她不仅清晰地叫出了他的名字,似乎也了解他的近况。也难怪她会了解,三十而立的年纪,某行政部门的副局长,妻子是市长的千金,还有聪明可爱的儿子……所有这一切让他成为其他同学羡慕和谈论的对象,传到她耳朵里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可是因为这被了解的感动,他还是向她承诺要亲自参加她的婚礼,虽然他也知道征得妻子的同意并不容易。

好在被儿子分去大部分注意力的妻子并未太在意他说了什么,听到是参加同学的婚礼便爽快地答应,甚至没有问他目的地。所以此时,他得以毫无压力地坐在飞机上回忆他与她的过往,那些青涩的岁月,开始在他三十岁强大而平静的心湖上泛起涟漪。严格地说,他与她是没有交集的,自然也就没有过往。但在他的记忆中,她是他青春岁月中最鲜亮的一抹色彩,他美好而张扬的大学生活自遇见她的那天起,变得更加多姿多彩。相遇的最初,他原本是蹲在地上系一根鞋带的,却被路过他身边的女孩纤细漂亮的脚踝吸引,便忍不住回头多看了一眼,从此,心中再也舍不得将她放下。他是大她一年的学长,算得上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但是在这个大一的小妹妹面前,他却没有一点自信去向她推销自己。于是每天跟在她身后寻找“偶遇”的机会成为他面临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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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真正认识她的那天,一切反而发生得那么自然,全然不在他的预料范围。一只飞来的足球,在将要砸到她时,他不假思索地扑上前挡在了她的面前。事后她千恩万谢,却不知道,救她的英雄之所以有机会是因为他每天都悄悄跟随在她身后。他听到女孩亲口告诉他关于她的名字、院系,这些都是他早已知晓且烂熟于心的,却依然装作认真努力去记的样子,到最后若不是女孩主动问,竟然激动得忘记了告诉她自己的名字。那些天的他,完全沉浸在对她的美好回忆以及对他们未来的美好憧憬中。记忆中女孩和他说话时略带羞赧而欢心的眼神告诉他,她也是喜欢他的,只是他不知道,这喜欢是不是爱。

是谁告诉他一个谬论,说要想让女孩子爱上你,就要对她冷漠,越是冷漠,她越会爱上你。因此在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装作漫不经心地和她打招呼,又故意喊错她的名字。事实证明,他人生的第一个爱情理论是多么失败,从此以后,这个女孩见到他只会微微颔首,得体而不容接近地微笑,然后便匆匆离去,不给他任何可以接近的机会。而他,只能对着她的背影轻轻叹息,在这叹息声中,看着她无数次地独来独往,于是只能更加发奋让自己璀璨夺目,结交不同的女朋友,想尽一切方法吸引她的注意力。只是,无论他是怎样的灿烂夺目,他身边的女孩子怎样换来换去,她始终以最疏离的微笑和他保持着点头之交,波澜不惊的孤傲让他望而却步。

大四毕业,他考进本市政府部门成为公务员。要了她的QQ号,和她的联系变得频繁。他说她是他和母校保持联系的唯一纽带,她浅笑,之后便不再做声。
她大四毕业,他告诉她政府某部门还有一个职位空缺,她却以要照顾多病的母亲为由毅然决然选择了回家。从此,杳无音信。他终究是要和她这样错过吗?两年后的他为了给自己寻找最终的答案,竭力说服上级派他到他的家乡出席了一个本不该由他出席的会议。他想,她会在电视的会议盛况直播中看到他的身影,然后来找他的。倘若是那样,他会鼓起最大的勇气告诉她藏在心中多年的那个秘密。
但是她没有。他开始深深地明白,从此,他们是真的错过了。接机的时候,这座城市正浸泡在一场秋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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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美好的新娘,挽着她的新郎站在机场大厅,看雨水打在玻璃墙外,再顺势汩汩而下,汹涌澎湃地流进她的心里。是在自己心中藏了十年的人啊!以为嫁为人妇,从此在心中将他遗忘,便是真正的陌路了。却不想就这样说来便来了。其实四年前,他已经来过一次了,却不是为她。她在荧幕上看到他,在电视直播中作慷慨激昂的发言,依旧是那个令她心动的男人,距离她仅仅十多公里的路程,只是在电视上,却让她感到从未有过的遥远与陌生。飞机正点抵达。握手的那一刻,她看见他鼻梁上淡褐色的疤痕,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奋不顾身挡在她的面前,被迎面飞来的足球砸掉了眼睛刮烂的。她曾经看着它鲜血淋漓,看着它结了痂,又看着它落下了永不褪色的痕迹。如果说,这辈子,她和他还有过什么牵扯的话,应该只能是这个疤了。只是,他是永远都不会知道了,为了这个疤,她有多么牵肠挂肚,又有多么内疚。

她平静而得体地介绍她的新郎和他握手,看着这两个男人友好相处,仿佛是在看她的过去和未来,看着看着,突然有要落泪的冲动。她依然记得,她和他的第二次见面,她满心欢喜地喊他的名字,没有丝毫的陌生与犹疑。她天真地以为,为她流过血的男生,便是上天指定给她的白马王子,不用经历任何的考验与怀疑。只是她没有想到,他是那样漫不经心,而且会叫错她的名字。她还是微笑着答应了。心中却浮起无限的酸楚与难过,原来她在他的心目中并没有自己感觉的那般重要。那么,说明自己的感觉出错了。最初的相遇只是一场一厢情愿的幻觉。她不是没有爱情便活不下去的女孩子。天生的矜持与自尊让她在他的冷漠面前选择退却。

于是,她冷眼看他笼罩在各种荣誉的光环里,看他的身边围满美丽的女孩子,不是没有向往过,不是没有嫉妒过,却一直将所有的情愫暗暗压在心底。因为她明白,他只是帮助过她的路人而已,换了是小猫小狗,他也一样会出手帮忙。他大四毕业,主动联系她的次数多了起来。她想,也许他们还是有一线希望的,便问他怎么想到和她聊天,却被他说成是和母校保持联系的唯一纽带。不是她期待的答案,她苦笑,毅然下线不再给自己幻想。所以毕业前夕的一次偶遇,他告诉她政府某部门还有一个职位空缺时,她反而以更快的速度在家乡联系了工作。她不想再让自己陷入他给予的错觉,更不想在四年的欲罢不能后滋生出更多的情愫,于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两千多公里的距离,总可以隔断所有的非分之想了吧?

毕竟只是青春年少时的一场暗恋而已,虽然很多个宁静的夜晚,她总是会想起他,但心中没有了可以让情绪疯长的希望,所有的一切便在时间的流逝中渐渐归于平淡了。二十九岁,她知道他升了职,有了自己的家庭。她想她也应该结婚了。选择了爱自己的男人,不会有过于猛烈的心跳,但一切都是让人觉得踏实并充满安全感的宁静。她看着新郎进进出出为他安排食宿,便和他说起六年来的生活,并没有多少刻意铭记想要与人分享的记忆,于是话题自然又回到了大学那些共同的话题。她看着眼前的他,想起大学时光中那些无着无落的悲喜,想起那个他永远不会知晓的秘密,想起十年来一直不肯解开的心结……所有的一切随着他的出现变得清晰明朗。终于明白,这么多年,她坚持的只是女子的矜持与骄傲。内心释然。再也不用去追究他为何要飞这么远来专程参加她的婚礼了,无论是怎样的答案,都已不重要,十年的长相思,一旦决定放下,便真的是放下了。他亲眼看着另一个男子为她披上了嫁衣,他们互相盟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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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自己全家的名义送他们祝福,百年好合的祝福。沉稳明朗的新郎带走了他相识十年的女子,也带走了他十年的相思。倔强而骄傲的女孩子,十年来第一次,他如此真切地看到她的骄傲,丝毫不亚于他当年故作的冷漠。他想,如果生命重新来过的话,在相遇的最初,他便会对她说他一直想说的那句话;如果给个机会向她道歉的话,他一定要告诉她:“冷漠,是对美的挚爱”。只是现在,这些话却再也无从说起了。还好,还好,今后,他们还是还可以问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