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持之以恒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山西焦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近日公开曝光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西山煤电电力公司屯兰工区北三变电站站长关建龙违规为他人虚报出勤套取工资等问题。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期间,关建龙为站内长期不正常上班人员张金忠虚报出勤,使其领取满勤工资,并在节假日期间接受对方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5000余元。2022年6月17日,关建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汾西矿业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室一级专员安清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2019年9月17日至23日,安清彪在广州参加“顶板安全技术与管理”培训,在培训期间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公务行程,绕道在广州、港澳地区游玩,违规报销费用2040元。2022年7月12日,安清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霍州煤电临汾宏大公司安全培训中心主任史富银违规为亲友提高工资待遇等问题。史富银为照顾在其单位司机岗工作的外甥盛广东,未按照培训中心工资分配方案和司机岗保证金的标准要求,擅自调高其外甥盛广东的月度绩效工资标准。2022年11月18日,史富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世界晋商网注意到: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批复同意《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交煤矿“5·10”一般运输事故、“5·12”一般顶板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两起事故均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吕梁市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及其上级公司、项目部、监理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严肃追责。

5月10日15时23分,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交煤矿一号副立井井口主罐笼北口发生一起一般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7.3万元。5月12日0时45分许,该矿中部集中辅助运输大巷223.5米处发生一起一般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4.1万元。两起事故发生后,矿方均未按规定上报,蓄意瞒报。

经媒体举报,由吕梁市政府核查属实后,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邀请山西省纪委监委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查明了事故瞒报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措施与整改建议。

事故发生以来,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监察机关对三交煤矿原代理董事长、总经理(矿长)采取留置措施,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有关部门对26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依法对重庆川九有限责任公司、三交煤矿分别罚款200万元、1200万元。责令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吕梁市能源局向吕梁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西山煤电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来源:山西焦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