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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内容:

·《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中药品的用药须知和禁忌事项

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药学、临床和中医专家,结合北京市气候特点,参考疫情用药诊疗实际,发布了《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第一版)。目录中推荐的108个药品,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服用。为此,我们给大家整理了这些药品的用药须知和禁忌事项,呼吁市民朋友们科学、合理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有效药物,确保用药安全。

一、西药部分

1、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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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治疗发热的药物均为非甾体类药物,以下为共同的药品禁忌:

(1)对本药或其他非甾体类药物过敏者

(2)有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药物后诱发哮喘、鼻炎、荨麻疹或血管神经性水肿史者

(3)有使用非甾体类药物导致消化道出血或穿孔史者

(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出血、曾复发溃疡或出血的患者

(5)肾衰竭、肝衰竭、重度心力衰竭

特殊的如布洛芬类药物、双氯芬酸钠类、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阿司匹林泡腾片对于患川崎氏病的 3 个月以下婴儿、妊娠最后 3 个月的妇女禁用。

2、发热、流鼻涕、鼻塞、打喷嚏等感冒症状

3、咽干咽痛

4、咳嗽咳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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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药部分

1、发热、咽痛、全身痛、舌苔黄为主

2、怕冷、发热、全身痛、流清涕为主,可伴有咽痛

3、咽痛、发热、舌苔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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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咳嗽、黄痰,舌苔黄为主

5、恶心、呕吐、腹泻

6、高热

注:以上药品禁忌内容均来源于说明书,图片来源于网络。

来源:药剂科

作者:侯露丹,陶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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