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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HENGJI.城记攸城

2022年12月26日,随着国家卫健委官方发布的最新通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实施“乙类乙管”。

这就意味着,静默、封控和健康码等将退出历史舞台。而就在一个月前多座城市还在全面封控,数以千万人静默。在2022年最后一个月,新冠防疫政策出现翻天覆地的大调整。

整整三年,我们每个人都与新冠直面。在未来,我们也将与之长期同在。

这次政策,最大调整

无疑是对新冠实现“乙类乙管”

从医学角度出发,人类一直在与各种疾病做抗争,就包括各类型的传染病。对我国来说,1989年传染病法正式生效。目的是“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管理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甲类鼠疫和霍乱两种。

对甲类传染病,指的是发病率高,治疗延误时引起病死率高,传播速度快,波及面广,可能危及社会安全,需采取强制性隔离、疫区封锁或者交通卫生检疫等措施的烈性传染病。

2022年1~8月传染病情况统计◎来源/国家卫健委

我们常见的各种病毒性肝炎、艾滋病、麻疹和百日咳等二十多种传染病,皆属乙类。

2020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一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2020年10月2日,国家卫健委《传染病防治法》修订稿中,新增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新型冠状病毒两种。

相关法规中,乙类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采取甲类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之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管理”。

这是新冠“乙类甲管”由来,也是诸如封控、管控、静默、集中隔离等管控方式,健康码、场所码等做法的主要依据所在

在2022年前三季度,陕西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41152例,死亡82例。

公开数据显示:甲类无发病和死亡报告;乙类总量为18991例,总量占比46%,死亡82例。丙类22161例,占比54%,无死亡。可以看出,第三季度陕西法定传染病死亡报告,全部集中在乙类。

未来的挑战持续

国际经验将出现“多波次”情况

这三年,全球先后出现了五波疫情流行冲击。严格的“乙类甲管”,我们平稳度过了致病力相对较强的原始株以及德尔塔变异株。

如今,新冠病毒变异大方向是更低致病性、更趋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更短潜伏期,众多国内外学界也指出“新冠病毒将在自然界长期存在”。其致病力较早期明显下降,但却有着更为惊人的传播力。

事实上,新冠进入奥密克戎时代尤其是2022年以来,“乙类甲管”下所付出的代价,所有人也都亲身经历——“非不为也,而非不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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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次冲击波为例,从累计3.2万人调查可以发现,变化相当惊人

在12月17日和12月25日仅相隔一周,未感染者就从55%降至17%,说明本次冲击波感染者呈现几何倍增;因感染者大量出现在“峰值期”,所以康复时间也相对集中,比例迅速从4.28%提至51.2%。

从国际开放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在经历一波浩大的高峰后,将陆续出现几个小波峰。所以,这次才会被很多人称为“第一波冲击”说法。

基于中国庞大人口基数和流动性,本次冲击波“排山倒海”。这个期间,无可避免的出现诸如医疗挤兑等问题,地铁和商场客流大量减少。当度过“峰值期”后,大量感染者相继康复后,境况也得以改变。

以西安交通拥堵指数来看就很明晰,截止到12月26日,西安交通拥堵指数上升80位,成为全国第八。

在这次冲击波面前,传统统计难以计算当下现状。结合大数据、乃至交通指数,大致可为我们当下提供一些参考。

无论如何,从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冠实施“乙类乙管”。至此,不再有隔离措施,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在出入境管理方面,也不再设施“门槛”和过多要求,可以说对外也基本上放开。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将进入新的时期。针对当下现状,相关通知中发布了更为细化的“十二条”具体举措,将是下一步防疫的关键。

十二条具体措施

将是未来与新冠长期存在关键

由于原文较长,针对这十二条具体的举措,结合西安的实际情况,这里我们划分一些重点,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 。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 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 (二)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 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 (三)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配足配齐高流量呼吸治疗仪、呼吸机、ECMO等重症救治设备。各地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原则,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置发热门诊,配备充足的医疗力量;定点医院重症床位和可转换重症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20%。二级综合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置重症监护病房。三级医院要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合理配备重症医护力量,确保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通过建设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确保需要时24小时内重症监护资源增加一倍。 (四)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五)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在亚定点医院治疗;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在三级医院治疗。 (六)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根据患者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级。社区(村)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 (七)强化重点机构防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人群集中场所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 疫情严重时,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控制场所内聚集性疫情。 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 。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应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 (八)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做好农村居民宣教引导。 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配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和制氧机等辅助治疗设备。建立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按照分区包片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为农村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 (九)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 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监测社区人群感染水平,监控重点机构暴发疫情情况,动态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研判疫情发展态势。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 (十)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十一)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制定疫情信息报告和公布方案,逐步调整疫情发布频次和内容。 (十二)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无需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来华。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

文=CHENGJI.城记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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