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公示
●苏州市金门单元ZC-a-050-07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吴中太湖新城一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D、K、L、N基本控制单元调整
●甪直镇02、03、05、06、07、08、23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临湖镇控制性详细规划08、10基本控制单元技术修正说明
批后公示
●《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温泉养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批前公示
●横扇卫生院及区域性养老中心工程批前公示
苏州市金门单元ZC-a-050-07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调整范围:
ZC-a-050-07基本控制单元范围:北至干将西路、东至烽火路、西至桐泾北路、南至三香路,总用地面积0.36平方公里。
主要调整内容:
1、用地布局调整
将干将西路以南、彩虹河以东07-11原规划肉菜市场用地(Aac)调整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混合用地(Aa+B1)。
2、指标调整
适当提高07-11地块开发强度,对容积率、建筑高度进行相应调整。
吴中太湖新城一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D、K、L、N基本控制单元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A单元——规划医院及派出所地块
原规划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B1B2商业用地调整为A5医疗卫生用地,扩大规划医院规模,原有社会福利设施共建共享,为太湖新城地区统筹服务。
原规划A1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B1商业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00m,绿地率≤20%,规划派出所重新选址。
考虑到交通需求,增加地块内支路宽度。
2、D单元——留创园二期地块
在满足市政府关于“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前提下,为更好承接创新型产业,需明确弹性用地的用地性质及地块指标。原规划Bd弹性用地调整为M1工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0m,绿地率≤10%。
3、K单元——迈信林地块
在满足市政府关于“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前提下,为实现产业升级,引进创新型研发产业,对规划工业用地进行调整,提高产业用地开发强度,以提升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品质落实企业需求。原规划M1/Ma工业用地调整为M1工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80m,绿地率≤10%。
4、L单元——博思特地块
在满足市政府关于“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前提下,落实企业需求,对规划工业用地进行调整,提高产业用地开发强度。原规划两块M1/Ma工业用地统一调整为M1工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80m,绿地率≤10%。
地块南北侧水系及绿化空间已建设完成,没有拓宽的可能性,考虑未来沿旺山路两侧主要为产业功能,故按照现状已建情况调整原规划预留绿地以及水系宽度。
5、N单元——木林西地块
规划轨道交通场站用地北部原规划G2防护绿地部分调整为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和Bd弹性用地,同时保留现状道路并拓宽。
甪直镇02、03、05、06、07、08、23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02单元:
○1将淞港路向东、产业路向北分别进行延伸,形成环路。用地性质由R2居住用地调整为Ma工业研发用地、B1商业用地和T弹性用地。工业研发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5,高度控制60米、80米、120米,绿地率≤10%;商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5、高度控制40米。
03单元:
○2衔接产业集聚区道路网,优化迎宾路道路线型,与集聚区内迎宾路进行对接,迎宾河保持沿路南侧布局。
○3衔接产业集聚区道路网,优化海藏路道路线型,与集聚区内海藏路进行对接,甪直塘两侧部分M1工业用地和Raz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用地调整为T弹性用地,地块内M1工业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6,高度控制60米,绿地率≤10%。
05单元:
○4将千亩潭路向东延伸至产业路,同时衔接水系专项规划,将西巫角中心河调整沿产业路布局,向北与机场河进行联通。产业路以东用地性质调整为Ma工业研发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5,高度控制80米,绿地率≤10%;产业路以西部分工业研发用地调整为B1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容积率调整为≤3.0,高度控制60米。
○5将千亩潭路向西延伸至甪胜路,用地功能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1.6,高度控制60米,绿地率≤10%。
○6用地性质由Ma工业研发用地调整为M1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1.6,高度控制60米,绿地率≤10%。
○7用地性质由Ma工业研发用地调整为U12供电用地,容积率调整为≤1.0,高度控制24米。
○8用地性质保持Ma工业研发用地不变,容积率指标调整为≥2.5,高度控制80米,绿地率≤10%。
○9将海藏路南侧部分A33a小学用地调整为Rax幼儿园用地,幼儿园容积率调整为≤1.5,高度控制24米;小学容积率调整为≤1.5,高度控制40米。
○10用地性质由RB商住混合用地和Aac菜场用地调整为B1B2/Aa商办社区混合用地,容积率调整为≤3.0,高度控制60米。
06单元:
○11用地性质由U31消防、U12供电和部分Ma工业研发用地调整为U31消防、U15通信和U22环卫用地,容积率调整为≤1.0,高度控制24米。
07单元:
○12将迎宾路北侧部分R2居住用地调整为G3广场用地和G12公园绿地,广场绿地率调整为≥20%,公园绿地率调整为≥75%。
08单元:
○13将汇凯路北侧部分R2居住用地调整为B1B2商业办公混合用地,容积率调整为≤3.0,高度控制60米;汇凯路南侧RB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R2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5,高度控制80米。
○14将汇凯路北侧B1B2商办、Aa社区用地调整为B1B2/Aa商办社区混合用地,容积率调整为≤3.5,高度控制100米;汇凯路南侧A33a小学用地调整为R2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2,高度控制80米;将Rax幼儿园用地由汇凯路南侧调整至汇凯路北侧,地块面积、容积率、高度保持不变。
23单元:
○15用地性质由RB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R2居住用地和Rax幼儿园用地,地块内增设规划支路。居住容积率调整为≤2.2,高度控制80米;幼儿园容积率调整为≤1.5,高度控制24米。
临湖镇控制性详细规划08、10基本控制单元技术修正说明
修正范围:
临湖镇控规整个片区共划分为13个基本控制单元(WZ-c-010)。本次修正08和10,2个编制单元。落实省、市出台的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有关政策,修正3处工业研发用地绿地率指标,修正面积共20.12公顷。
《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温泉养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后公布
规划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度假区环境品质,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完善停车接待功能,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原《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温泉养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适当调整,经调整后的《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温泉养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获吴江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现予以批后公布。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军运港,南至太湖路,西至东太湖,东至230省道,面积200.42公顷。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四片”的整体功能布局。“一心”是内湖生态绿心,“四片”是入口服务区,水上游乐片,度假酒店片和配套商业片。
主要调整内容:
本次规划延续原《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温泉养生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结构,规划主要对用地布局、路网体系、控制指标进行了调整。
横扇卫生院及区域性养老中心工程批前公示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2237.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50.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212.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37.64平方米(以最终批准为准)
最大建筑高度:26.85m
来源:苏州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