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国家卫健委的文件指出,从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冠病毒也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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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也被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