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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楼盘(资料图)。王雅蝶 摄

人民网广州12月27日电(王雅蝶)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东莞市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其所辖区域内暂停实施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至此,佛山市、东莞市均在全域内取消商品住房“限购令”。

记者梳理发现,12月9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指出自2022年12月10日起,在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通知》,指出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东莞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