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请注意!

针对全省退烧类药物、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需求量激增的状况,为有效应对市场抗疫急需药品紧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优化药品配置,减少急需药品不必要的囤积

云南省商务厅现就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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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12月24日起,消费者在药店购买布洛芬胶囊/颗粒、布洛芬混悬液、连花清瘟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时需使用云南省新冠患者用药保障服务应用小程序(微信小程序)进行实名登记

二、七天内每人次购买布洛芬(含缓释片、胶囊、颗粒)不超过1盒布洛芬混悬液不超过1瓶连花清瘟胶囊(颗粒)不超过2盒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过6剂。若购买超量,系统将予以提示。

三、各零售药店须告知顾客药品名称、用法用量、有效期、不良反应和使用禁忌等信息,充分发挥民生药事服务站作用,指导人民群众合理用药。

四、各零售药店须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得借机哄抬物价或变相涨价销售,各州(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市场巡查,确保此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请理性有序购药、按需购药,切勿盲目囤药,把药品留给真正急需的群众。

截至12月20日,我省共组织省级医药储备企业、医药流通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累计储备34种新冠疫情救治药品650万余盒(袋)。

同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各部门综合施策,目前常用的感冒疏风、清热化痰、藿香正气等系列药品我省均有生产能力,各类产品基本能够满足市场需求。针对市场上紧缺的对乙酰氨基酚片、布洛芬等退热药物,正在全要素保障有关企业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将向我省紧急调运连花清瘟50万盒、抗原检测试剂盒100万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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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昆明信息港、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