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法官在法庭上骂律师和当事人的新闻火了。后来又有人扒出来他曾经在问政时被人投诉骂原告,并把资料摔到人家的脸上。我觉得这事情吃瓜群众应该理解,这有什么奇怪的?很正常的现象,如果你能分析一下他的心态,你就知道他必然会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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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该守法的地方,最该守法的人,公然辱骂律师、原告,表面上是个人品质不好,粗鲁,不尊重别人,不尊重法律,不尊重职业,脾气暴躁,实质上这只是表象。

骂人是违法的。普通人骂人,达到一定的影响就是侮辱罪。在公众场合骂人是寻衅滋事罪。法庭是运用法律判断是否合法的地方,法官是执行法律的人,在这个地方,这样的人最应该守法。而在最该守法的地方,最懂法、最该守法的人却违法,这是让人最不能接受的了,因为反差太大了。

一方面,这是素质低下。骂人是不文明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没有道德素养,也没有基本的法治素养,连普通百姓都不如。

一方面,这是职业道德低下。法官代表的是威严的法律,代表的是公平、正义,如果对一方爆粗口,如何保持公平?执法犯法,知法犯法,置法律尊严于何处?法官的形象该如何保持?

一方面,是官本位思想。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公民,没有把律师和当事人当作与自己平等的人来看待。骂人家,把资料摔到人家脸上,这当然是主子思想,是高人一等的思想。这种思想,很多执法的人都有,我就曾被执法的人骂“老师是老婆,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他们不是狂妄,他们真的能做到,并且真的在做。

但以上都还是表象。

大家想一想,对自己满意的人,会不会动不动发怒?会不会骂他?

肯定不会啊。

因此,这两件事,都是同一个人,为什么他审了那么多案子只曝出了这两件?

有的被打骂的可能是胆小,有的可能是不愿意惹麻烦,但确实大多数没有被打骂。他们为什么没被骂?是不是他的脾气一阵儿了阵儿的,随着心情变化而变化?

我想大多数当事人都懂得规则,都投其所好,他心里高兴所以不骂。如果不懂事,有些人就会不动声色,用各种方法难为当事人,这种比较高明,所以国家打击“吃拿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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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极少数人拿捏不住,即使被人投诉过一次,还是要再来一次,因为驱动的力量太大了,他不由自主。

所以,我想,他一定会有别的问题。不信?我们可以调查这两个事件,当事人和律师肯定不懂事,没有潜规则。理解了这一点,他的古怪行为就可以理解了,哪个人会在尊严的法庭上公然骂人?当着律师,当着书记官,当着大屏幕。那都是因为有驱动力。什么驱动?你懂的,我说多了根本发不出来,还有可能被人搞成造谣,因为这种证据最难找。

一而再地在法庭上骂律师和原告,为什么还能继续当法官?而且是有“十大最美法官”荣誉称号的法官?这对我们对荣誉称号的理解会有什么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