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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防疫部门12月23日决定分阶段解除室内口罩令,将强制性室内戴口罩的义务转化为建议,并提出具体调整标准。

韩联社23日报道称,国务总理韩德洙当天主持召开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会议,会议做出如上决定。考虑到新冠疫情形势和不同设施的传播风险,韩国政府将分阶段解除室内口罩义务,并提出调整室内口罩令的4项标准,即疫情形势趋稳、危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减少、医疗资源稳定、高危人群形成免疫力。

上述4项指标中有2项达标时,政府将经对策本部会议进行第一阶段的调整。届时,政府将要求民众自行佩戴口罩,但维持对医疗机构、药店、部分社会福利设施、公共交通工具的口罩令,以保护高危群体。若新冠疫情预警级别从目前的“严重”下调至“警惕”或“注意”级别,或新冠的法定传染病等级从目前的乙类下调至丁类,政府将全面解除室内口罩令。

防疫部门表示,相关规定调整后,也将视新变异株、海外疫情、医疗承受能力等情况研讨重新恢复口罩令,并呼吁民众必要时自行佩戴口罩,遵守个人防疫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