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孙肃博12月22日,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关于“21阳城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阳光城作为“21阳城01”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第3-4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阳光城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第4年票面利率仍为6.90%。

另据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登记期为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7日,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1月30日。

据悉,该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