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的重要抓手。随着供销合作社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社有企业体制机制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企业规模、市场化经营机制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社有企业必须创新企业治理体制,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着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浙江省供销合作社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社有企业党的领导、大力构建综合监督体系,社有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拥有年销售额亿元以上企业2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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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为更好运行“所有者—管理者—运营者—经营者”社有资产治理体制,浙江省社率先争取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供销合作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为全省供销合作社加强和规范社有资产监管和社有企业运管提供了制度依据。

省社根据《意见》出台了《重大社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委托审计暂行办法》《出资企业社有产权代表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各市政府也出台了《意见》的地方实施办法。

目前,全省87个市县供销合作社设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83个市县供销合作社设立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全省推进基层社社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制。

各级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1600余家社有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了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创新社有企业管理制度
深化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动社有企业与外部优势企业联合重组,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对涉农企业和重点企业实行层层控股,确保供销合作社的控制权。

完善员工创业制度,推行社有资本控股、企业员工参股、各级核心团队层层持股经营的员工创业模式,并运用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等方式,不断扩大员工持股范围,发挥股权激励和约束作用,建立事业共创、利益共生、风险共担的共享发展机制。浙农控股集团有600多位骨干员工、旗下各级经营主体有1500多位员工成为股东。

优化薪酬分配制度,构建以岗位为基础、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调控机制,严格执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强化社有企业党的领导

出台《关于在推进社有企业治理体制改革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落实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社有企业章程,完善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制度流程,实现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形成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互促共进的良好格局。

浙江省社设立兴合集团党委、纪委,印发省社和兴合集团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理顺社企关系,有效构建社企分开、双线运行的制度体系。

大力构建综合监督体系
以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为契机,实施清廉社企建设“八大行动”,着力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社资委、监事会、审计、财务、法务等综合监督体系及协同监督机制,推进社有资产监督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省社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8项配套制度,确保在一届任期内对所属单位党组织巡察监督全覆盖,现已完成3家社有企业党组织巡察工作。

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11个市级、83个县级供销合作社全部完成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省社实行监事会主任兼任兴合集团监事会主席、成员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的一体化监督机制和监事会主席列席党委会、经理办公会的日常化监督机制,建立向成员企业委派专职监事制度。

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开展管理审计、离任审计、财务审计、工程审计、专项审计,建立以审计为重点的事后监督与纠偏机制。

强化财务管理的监督功能,加强社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完善担保、借款、投资管理和财务报告等制度。浙农控股集团实行财务工作垂直管理制度,实行财务负责人逐级委派、分级管理,深入参与下级公司财务运营全过程,保障控股股东有效掌握会计信息与核心数据,发挥当家理财和风险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