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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在农村房屋拆迁时,没有宅基地证到底能不能获得补偿呢?下面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对该问题进行解读。

不同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问题,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不仅需要考虑房屋征收补偿,还需要考虑宅基地征收的事项。因此拆迁补偿费用一般是包括两方面,房屋补偿款和宅基地补偿款。

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款都是按照宅基地证书来补偿的。只要有证书就一定会按照上面的面积给相应的补偿款,在补偿方面政府也有一定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基本上都是根据规定给老百姓发放补偿款。

虽然农民没有宅基地所有权,但是宅基地使用权是有补偿的,是要补偿到农民个人的。没有宅基地证,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宅基地使用权,有些情况在征地拆迁时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由于宅基地存在已久,可能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一直就没有办证,但这不意味着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在因为某些历史原因而造成的没有宅基地证的情况下,是可以补办的。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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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的合伙制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来硕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征地拆迁领域,我所成立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为行政诉讼和征地拆迁领域的专家型律师。 来硕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九年来共代理案件近千起,足迹遍布全国除西藏外的所有省级行政区。 团队成功代理了江西省龙南县房屋拆迁案(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征地拆迁十大案例)、解某诉河北省某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2014年推动河北法治进程十大案例)等上百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拆迁征收典型案件。 律所主任燕薪律师还参与了丁汉忠案(致两人死亡)、曹春生案(致一死一伤)等涉拆迁刑事案件的辩护,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 前述案件均在全国范围内被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 来硕以“诚谨、仁爱、专注、良知”为宗旨,现已成为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