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女人喜欢你,那你是会有察觉的,同样的道理,当一个男人对你有兴趣的时候,即便他嘴里不说他也会时不时的来找你聊天或者说一些有的没的的事情,这样的喜欢被称之为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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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楚冬就觉得小雯很像时下玉女掌门周慧敏,他被她那清纯玉女的形象打动了。

楚冬高中毕业在家务农了半年,终于经不起外面的诱惑,来到湖南湘西首府——吉首。从那时他深刻体会到世道的艰难。他在一家茶馆做待应生,小雯午休的时候常去那里一边喝茶,一边整理一下杂乱的思绪。楚冬对她表现的殷勤而周到,慢慢的他们熟识起来。

楚冬找了一些欲盖弥彰的理由,不断的找她。开始他只知道小雯是一家会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后来才知道她是名牌大学毕业,大三时就考过了英语六级,这让他吃了一惊,反倒更加激起他的雄心。

10月,他开始加紧了攻势。他的同事笑他说你追一个学历、条件比你高出很多的小雯,这不是自找没趣吗?他不想跟他们啰嗦,他喜欢她,想用事实来回击他们。

在没人的时候,他问她的家住哪儿,她羞涩地笑了笑说你问这个干嘛。他说怕你一个孤单,陪你说说话,她笑。

他悄悄地跟踪着找到了她的家。那时离婚后的小雯一个人过日子,一个人过日子总有一些空闲,一点无聊。他来的时候,让她感到有些吃惊。当他放下她递给过来的茶杯,没容她坐下就抱住了她。小雯想挣开,他抱的更紧,扑上去吻她,小雯赶紧躲开,可楚冬穷追不舍弃,折腾了几次才吻住她。

他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她慢慢地接受了,并轻轻地咬住,楚冬顿时觉得风情万种,浑身血涌动起来,他一下子把她抱起放在床上,然而又手忙脚乱,不得要领。她害羞地微红着脸,象一个启蒙老师一样,从下面伸出手握住他,引导他成功的告别了处男之身。

寒冷的冬季来了,两个人凑在一起规划两人空闲的时间。楚冬上的是两班倒,相对空闲时间比较多,而小雯是规规矩矩的朝九晚五。遇见楚冬上班的时候,他们就到茶馆见面。如果不上班,楚冬便到菜市场买好菜,等着小雯回来一起做饭吃。

开始是因为实在楚冬没有太多钱,而小雯有稳定地相对比较高的收入;为了不使楚冬窘迫,她提出自己回来做饭吃,后来发现在家有很多好处,就不再愿意出去吃饭了。这也让在离婚后的小雯有了家一样地温暖。

有时候他们也会喝一点酒,楚冬手脚麻利,烧得一手好菜。等菜上了桌,两人跟前各摆了一个酒杯,就开始轻斟浅饮。他们爱喝一点红酒,有时也沾点白酒,两人喝的很慢,一点一点流进肚子里,不知不觉脸上多了两片潮红,跌跌歪歪倒在沙发上,醒来后已过半夜,他们又开始疯狂地做爱,看着小雯兴奋而激荡的样子,楚冬有一种放飞般的、难以言状的满足。

日子就这样过去,他俩被别人碰到,很多人私下问小雯那个男人,小雯怎么也不肯承认是男朋友,后来实在逼急了,才说是“暂时的”。其实这不能怪小雯,在婚姻的烂泥淖里走过一遭的小雯,更注重现实。楚冬没有上过大学,没有稳定的收入,甚至连一个正式的身份证都没有,她怎么可能把自己的后半生托付给他呢。也许对他的感觉只是简单的一种权益,一种方便和一种过度。

自从认识小雯以后,楚冬做事总是小心翼翼;可尽管这样,还是难免有疙疙碰碰;然而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她那高高在上的态度,见识和能力似乎也总比他高一筹。楚冬也知道,小雯喜欢他的是人高马大,但她更趋于实际,这让他感到十分的难受。他常无奈地望着这个让他爱着的女子,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一厢情愿。

他想起了一个经济学家的格言:商业时代就是一个人穷志短的时代。

直到有一天,楚冬终于下决心离开了小雯。

那天,小雯回家刚进门,楚冬紧紧将她抱住。他看见小雯羞答答的样子,他兴奋得不能自已。他很快的脱光了自己,在床上表现的十分生猛。小雯很快变成了一条奔腾的河流。一边扭动着身子,一边催促他。

终于他经不起她的以守为攻,在一泻如注后败下阵来。小雯有些不悦,问刚才那劲头哪儿去了。楚冬说那我们再来一次,谁知道第二次进去,他表现地十分疲软,勉强进入后,弄的小雯很难受。

楚冬赶紧安慰道:“来日方长,下次来一个猛的。”

小雯不耐烦地甩了一句,来日方长?你行吗?你有那本事吗?

楚冬一呆,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从鼻子里哼了哼。

小雯无名火起,“哼什么哼,我看你也没那本事。”

楚冬顿时大怒,瞪着小雯,说:“我会努力,有一天我一定要娶你,请相信我。”

第二天,楚冬离开了小雯家。从小雯家出来以后,他有了一个计划,其实以前早就想好了的,只是因为舍不得离开小雯。而现在,他终于可以放手干了。

很早以来他一直对地方小吃着迷,他不仅研究过大量小吃食谱,还仔细观察当地特色小吃的做法。在独居的日子里,他一边实验一边慢慢地揣摩,不知不觉完全沉浸到里面。几个月过去了,他已经能做好唆螺、卤菜、口味虾、炒米粉、水焖豆腐及凉菜特色小吃。他邀朋友来品尝,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菜居然做得这么好。这让他越来越自信自己在饮食方面存在着某种的天赋。

随后,他物色好了一个地方,就摆了一个摊位做摊点小吃。由于他为人热情,广结人缘。做出来的小吃不像别人那么花花肠子。他的菜都是精心挑选的,做工细腻,所以口味不错,加上小吃价格公道,他的风味小吃很快红火起来。一个人忙不过来,于是他又请一个帮工,风里来雨里去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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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楚冬的日子里,小雯的时间突然多得没了章法。下班回家,走进那个空荡荡的房间,寂寞像一张柔软却无所不在的网。她尽量参加一些社交活动,整夜整夜上网和陌生人聊天,期望找一个打发那些漫漫长夜的方法。结果发现自己的心里关于楚冬的念想给磨溶了。

她开始想起楚冬的种种好处,他温和细致,对生活充满热情和活力,还有恰到好处的逢欢和谦让,让他们在一起过得愉快。有几次她真忍不住拿起电话,拨打那熟悉的号码。可想到现实,条件的反差,他们几乎没有可比性,他们怎么可能在一起。于是她最终还是放下了电话。有时她在想:他的糟糕不仅在于他一无所有,而且在于他几乎不具备任何峰回路转的潜质。

楚冬出现在街头摆摊的时候,让她微微感到吃惊。她一直以为他不会有出息,没想到他居然有这个勇气。楚冬一直在忙碌着,一边做菜,一边招呼客人,根本无暇顾及站在远处的小雯。

这么久以来,他就像一部机器,晚上3点以后才能睡,早上8点又得起来买菜、洗菜、切菜一直干到中午,休息半小时后,到晚上2点才能收摊。看着生意很快好起来,他有几分得意。他相信凭着他的能力,他相信会做的很好。

忙碌并没有让楚冬忘记了小雯,他有时真忍不住给她打电话。他常跑到她家的楼下,望着她家的亮着的灯盏,想着她,有时街道会闪现她的影子,他想追出去的时候,早没了踪影。也许小雯,就如海市蜃楼般的美丽幻影。

半年过来了,他突然不再摆摊。接了一家郊区的农家小饭馆,这让同行目惊口呆。他经营这家小饭馆以后,不再以大众火锅为主,而以农家锅吧饭、大碗肉为主,小菜全用的是绿色食品,尽量避免农药、催化剂和除草剂等化学品的污染。开始他的小店生意清淡,没几个人来。于是他印制传单,在街头分发,宣传小店。过了一段时间有了一点生意以后,他专门租了一辆车接送客人。逐渐小店开始兴旺起来,他的小店由原来一间,扩大到四间,最后干脆承包了附近的菜园。

为了发展他的特色餐馆,他花了点钱,到电视台搞一个专访,着重对这个农家小餐馆详细介绍,本市的小报记者,没有忘记请来炒作一下,开了一个不小的版面,对他的农家餐馆极尽渲染。这样很快受到大家的注意,生意也蒸蒸日上。

他的小店被政府授予为“湘西自治州民族特色餐馆”、“政府指定接待餐馆”。这件事传的很快,不久一家报社还做一个专版,把他的餐馆好好广而言之了一番,与前面不同的是这次是不花钱的。

楚冬很快发了小财。

周四

那天,小雯心里有些郁闷。她不想上床,就在沙发上坐着,撩起一角窗帘,靠在窗台看夜景。此时繁华之后的都市夜,街灯闪烁着清冷。月光照在光秃秃的树枝上,仿佛挂满了雪霜。风刮过,废纸和塑料袋在街面游走。她就这么看着,一直到窗口的灯一盏一盏地熄灭,她糊里糊涂地醒着睡着。

她又想起了楚冬,他走的时候,她一句话也没说,那时候说什么都觉得虚伪和多余。她有些后悔伤害了他,很久以来,一直是他带给她欢乐。工作的枯燥乏味,只有他来了生活才变得生机盎然。他的肩膀让她感到安全,可以依靠;他的怀抱充满了温暖。她像小猫儿一样蜷缩在里面。可当楚冬真的离开的时候,她才感到沉重,感觉到他的分量。

第二天,她感到头很重,勉强爬起来,可头实在疼的厉害,赶紧给单位打了一个电话,请了病假,然后又迷迷糊糊地睡去了。原以为只是普通的感冒,休息几天就可没事,谁想这种状态持续了好几天。她的亲人不在身边,朋友也不多。

顿时日子乱了阵脚,失去了方寸。饥饿袭来,明确而尖锐。她拼命在冰箱里搜寻可吃的东西。以前每一格,每一个抽屉都放有楚冬准备的丰富食物,他总会在下班或她饿的时候烹饪出众多的菜肴,每一道菜都让她垂涟欲滴。可现在冰箱里空空的,她拼命咽口水,直到唾液渐渐干枯,疼痛也渐渐麻木,她便再次睡了过去。

就这样,她睡了又醒,醒了又睡,后来完全失去了时间的概念。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动了动嘴,却发现已发不出声音。现在她象一条涸泽的鱼,也许她要死了,她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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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模模糊糊看见眼前有一个笑脸,那笑脸渐渐清晰,原来是楚冬。这让她大吃一惊,问他怎么会在这里?楚冬看着她哈哈地笑,说:“召之即来。”她才隐隐记得,自己无意中拨过一个手机号码。想起自己过去,脸上不觉有些亏意。

9月,在楚冬的照顾下,小雯身体很快恢复了健康。中秋节的那天,楚冬说想送给她一个礼物,小雯问是什么?楚冬拿出来一个小小的金丝绒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枚戒指,细细的银圈,正中镶着一块宝蓝色的石头。小雯一看很喜欢,拿出来套在手指头上,左看右看。问他戴在哪个手指?

“戴在左手。”

“哪个手指?”

小雯嘴一张,突然醒悟过来,耳垂微微一热。

他们的婚礼是在第二年的情人节举行的。那天他穿着一套白色梦特娇西服,扎了一条橘红色的领带,样子好帅。他揽着小雯说:“有人做了一辈子生意也没挣钱,甚至有的人因为赔钱跳楼,有的人可能在做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就成了富翁。他获得了一点成功,这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我娶了一个白领。”

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我认识了他,仅仅只是一眼,我的心都被打乱了。

我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因为父亲不能挣钱,母亲就和村里一个打工的男人私奔了。自小家境贫寒,在我的记忆里,我和父亲经常因为没有钱而被人耻笑,我知道了钱的重要。俗话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大学毕业没有任何经济基础的我,只能进了一家公司去做文员,几张薄薄的钞票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这在我眼里也算是意料中的事。

在工作中,我一直是认真的,看见我的人都觉得我是典型的职业女性的样子,其实我并不像外表那么坚强。我知道自己的内心非常脆弱,尤其在碰到一些困难时,总想能找个人帮我拿拿主意,不仅在心理上的依赖性强,我的生活自理能力也很差,有的时候我也想找个男朋友来呵护我,既然这个男人还没出现,我想应该是缘分未到吧!但是没有想到一场小小的“灾难”却给我换回一个丈夫……

我记得很清楚,2005年5月11日,和往常一样下班回家,正在准备上楼的时候,一不留神我穿的高跟鞋的鞋跟陷入了楼下两块砖的夹缝里,当时我是又尴尬又着急,尝试了很多种的方法依然没有拔出那让我出丑的鞋跟,我便放弃想转身直接上楼的时候,身后一男子的声音温柔地传来:“美女,既然拔不出来我就展现一下我的绅士风度把你抱上楼吧。”正当我在想是哪个轻浮男子说出这样的话,回头一看发现原来是和我住对门的。在这种时候,大脑不容许我多想,既然有人帮忙我也乐意,我对他说:“谢谢,只要把我扶上去就可,抱,就免了吧!”

到家后,我说了声谢谢就把他关在了门外,我一个单身女子,是不希望给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烦的。隔天一早,我像往常一样准备锁门上班时,隔壁的门也瞬间打开了,他的手里拿着我昨天掉的鞋跟,微笑地说:“我看了鞋的牌子是红蜻蜓的,一双鞋不便宜吧!鞋跟我帮你拔出来了,不介意的话你把鞋子给我,我帮你去小区外找修鞋的给你粘上,你去上你的班,反正我今天休息,你下班后直接来拿吧!”看着他满含诚意的眼睛,我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我打开门把鞋子拿给了他,就上班去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信任他,甚至连他的名字我都不知道。

整天上班我都没有精神,始终惦记着我的那双鞋,其实我心里明白,我真正惦记的是去帮我修鞋子的人,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这和以前的我一点也不一样,也许是缺少别人关心的原因吧!甩了一下想得有些头大的脑袋,不让自己再想,下班后我把鞋子拿回来,这样的话我们就桥归桥路归路,依然是陌生人了。总算捱到了下午5点半,下班的铃声一响,我就迅速收拾东西回家去了。

回家的路上我顺便买了一些菜,所以回到家的时候快要到7点半了,在我上到最后一个楼层准备拿钥匙开门的时候,却看到他在我的门口焦急地站着,见到我后便说道:“你干吗去了,这么晚才回来,我很着急,你的鞋子修好了,你一定还没吃饭吧,到我家来吧,我已经做好的晚饭,吃完饭顺便把鞋子拿回去!”我本想拒绝的,毕竟我们还算不上认识,看出我的迟疑,他一把将我拉到他家:“什么都不要想,先吃饭吧!”看着一桌丰盛的晚餐,我坐下了,因为我根本说不出再次拒绝的话语。

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从来不喝酒的我竟然向他要了啤酒一起喝。后果可想而知,我醉了,醉得一塌糊涂,只记得迷迷糊糊中听到他询问是否可以吻我,我心头颤跳得快要冲出胸口,还来不及表态,他已深深吻住了我,吻得狂野而激情,炙热如火,像是要把我融化一般,我们一边吻着一边撕脱着对方的衣服,他嘴里喃喃地念着:“我要你,我要你”,语调里掺杂了些许央求。我想拒绝却发不出声音,原来被需要是这样震撼人心,原来人的体温可以如此的炙烫令人发狂。痛楚,只在瞬间,那夜我成了他的女人,但是我仍然不知道他的名字。

第二天清晨,我带着浑身酸疼的感觉悠悠醒来,发现不是在自己的家,而且全身一丝不挂,身边却毫无一人。脑子里出现了昨晚发生的一切,天哪!这是我吗?竟然和一个不知道姓名的男人发生了一夜情。其实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吧,要不然我怎么会答应他的请求,来他家吃饭呢?也许是他的随和打动了我,但是他是怎么想的呢?对于一个姓名都不知道的男人,也许他已经结婚了也说不定,就算没结婚也应该有女朋友了吧!

吃完早饭后,我和他在他家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我刚想张嘴说些什么,他便首先开了口:“也许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群,说来有点好笑,我们的关系都如此亲密了你竟然还不知道我的名字,是吧,唐洋!”我一听怔了一下,听他继续说道:“我对你算是一见钟情,我从你房东那得知你的情况的,嘿嘿,我喜欢你这样纯朴的女孩子,你难道一直都没察觉?为什么你晚上回来晚,楼梯间的灯总是亮的?为什么你放在门口的垃圾都有人帮你丢掉?为什么你来了1年多,至今没人找你交物管费,傻瓜,那是我帮你的,因为我喜欢你,特别在昨天,我成了你的第一个男人以后,我要对你说我爱你……”其他的说什么我都没有听进去,在他说完“我爱你”三个字后,我便投入了他的怀抱。因为我真的需要一个好男人来爱我。

从那以后我把房子退了,直接搬到了他的房里。决定结婚却发现他的隐情

见过双方父母后,我们打算结婚,。我开始开开心心地布置新房。我想到了我们以后的一切,心里在慢慢地策划着我们的未来,却一直忘了问他,他和他的前女友为什么分手。直到去年的3月,我在我们即将结婚的家里,撞见那不堪入目的一幕,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他和那个女孩并没有分手,毕竟是他的初恋情人,当时因为双方父母的反对而分手了,但两人一直在暗中交往,娶我只是为了给家人一个交代,他虽然也喜欢我,但就是离不开那个女人,可以说那个女人已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当时的我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打了他一个狠狠的耳光后,我便收拾东西搬离了那里。

和他分手后,我很不甘心,我年纪已经不小了,碰见一个让自己有感觉的男人实在不易,何况亲戚朋友都得知了我们要结婚的消息。因此,在接受他的道歉后,我又和他复合了,希望给他、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可他依然对那个人念念不忘,我再也给不了自己任何借口和他在一起了,这一次我义无反顾地离开了他。好几个月过去了,我的伤痛虽然减轻了,却变成了一个不会去爱的人了。我不知是伤得太深,还是没有遇见能让我再次动心的人。经过这段感情,我开始有些玩世不恭,直到我遇到了鸣。

在去年的一次同学聚会上,我认识了鸣。看到他的第一眼,我的心就乱了。他太像群了,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让我产生他是群的错觉。有人说人们最难忘的就是自己的初恋情人,而群不仅仅是我的初恋,还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因此看到鸣时,有一种莫名的情愫从我心里产生。他一和我说话,我就会脸红心跳,特别是听说他离婚了,至今还是单身时,我心里的想法就更多了。

临别时我们分别留了联系方式,没想到,我回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就遭遇他猛烈的追求攻势,每天早上他都会给我打电话说上长篇的甜言蜜语。一下班他就会在公司门口等着我。慢慢地,我在他的强劲攻势下弃械投降了。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有一天他突然很深沉地对我说:“唐洋,我想向你坦白一件事,我虽然离婚了,但是我是离婚没离家,我们一直住在一起,但请你相信,我是真心对你,认识你后,我只想要你一个。”

我怔住了,虽然他离婚了,但是他们依然一起居住说明他们还是有感情的。一直以来我最痛恨的就是破坏别人家庭的女人,因为我对此有切肤之痛,没想到自己也会成为这样的人。我更没想到自己遇上的第一个男人是这样,第二个还是这样,我很想给眼前这个人两巴掌。但我忍住了,只说了一句:“以后别来找我了。”转身就走了。

但没多久,我的理智就被对他的爱打倒了,特别是当他从家里搬出来后,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日子。他对我非常好,好到可以用溺爱来形容。他睡觉喜欢打鼾,为了不影响我休息,他总是坐在被窝里,等我完全睡着了才躺下;一到冬天我的脚就冰冷,他总将我的脚放在他怀里焐热。经过一场持久的心理战,我觉得我是不会离开这个深爱我的男人了。

得知我们结婚的消息时,他前妻跑到我面前声泪俱下地求我看在他们的孩子还没长大的份上放手。我的良心不坏,而且我是一个相信命运的人,我很怕报应。此外我还是不太相信他,因为有一天晚上他孩子发高烧,他前妻没办法只能向他求救,我不是小气的人,他让我和他一起去,说是让我好放心。我想多一个人多一个帮手,什么都没想就去了。

当我们赶到医院的时候,孩子已经被送到了手术室。他前妻哭着告诉我们,说孩子是急性阑尾炎,需要立即开刀。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做完手术的孩子被护士送到了病房。我们三个大人都筋疲力尽,默默地守着孩子醒来。没想到孩子醒来后的第一句话竟然是“阿姨,求求你,把爸爸还给我们这个家吧,我和妈妈都需要他”。我当场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鸣为了解除我的尴尬,让我先回家等他。随着关门的声音消失,里面传来了鸣的训斥声和他前妻的哭声。

孩子住院期间,鸣每天都到医院去,偶尔我也会去看看孩子的病情。每当我回想曾看到鸣给孩子念着童话故事,孩子的妈妈在一旁给孩子削着苹果的画面,我心里就一阵发酸。这么好的老婆他都忍心离开,如果有一天我人老珠黄了,他又会怎样对我呢?而且我真的不想破坏那样美好的画面,不为别的,只为了那个孩子。当我向他提出分手时,他像发了疯一样缠着我,说我这辈子都不会找到一个像他这样爱我、疼我的人了,而我只想做个普通的女人,我需要一个真正爱我而且心里没有住着别人的人。

可能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人,这个人你拿不起又放不下的,道理谁都会说,比如会有人劝你不属于你的就不要强求,你也知道这个道理不是吗?可是真的能舍弃吗,真的就此告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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