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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案件屡见不鲜,虽涉案金额普遍较小,但却成为困扰很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问题,也是困扰市域社会治理的一道难题。

近日,钢城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物业公司起诉某小区一业主拖欠物业费案件,以示范性调解的方式,成功促使该小区二百余户业主自动缴纳所欠物业费用,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诉源治理新效果。

案情回顾

据了解,该小区原系某矿业企业住宅区,由该企业自行提供物业服务。后根据国家要求,某物业公司接管该小区,于2020年8月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但因物业费较自行管理时提高,小区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用,该物业公司因费用不能及时收取,不得已暂停3个月物业服务。虽然后续已经恢复,但业主怨言较深,迟迟不交物业费长达一年九个月之久,双方矛盾重重,剑拔弩张,无奈之下,该物业公司先行选取其中一户业主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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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娟 钢城区人民法院颜庄法庭一级法官

案件审理过程

案件开庭时,上百户业主将法庭围的水泄不通。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小区尚有两百余户业主未交物业费。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先行审理个案、塑造示范案例”的方式,注重将案件审理与调解相结合,积极寻找柔性手段化解纠纷:一方面与物业管理公司积极沟通,听取业主相关建议,为业主争取合法合理权益;另一方面采取拉家常方式,从法、理、情等方面出发,耐心向业主释明交费义务及拖欠费用的法律后果,对参与旁听的业主代表一并释法明理,逐渐缓解业主们的抵触情绪。为切实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主动深入社区,多次组织社区驻地政府、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面对面商讨,引导双方摒弃分歧、展开对话、协商方案。通过多次沟通协调和情绪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诉业主交清欠缴费用,该物业公司撤回起诉,小区二百余户业主也按照诉讼案件调解方案主动结清欠缴物业服务费。

本案通过示范性调解机制的教育、指引功能,借助一案解决一片,实质性化解了潜在纠纷,有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近年来,钢城区法院立足构建市域治理新格局,不断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拓展司法便民、利民各项举措,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有效节省诉讼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司法为民温情。

来源:济南市钢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