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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研作者团队-文定

字数:7129,阅读时间:约18分钟

编者按:近年来在网络上,只要谈到明代中后期历史,中日关系以及倭寇就是绕不开的话题,那么在明朝国力军力强盛的前期,中日关系如何呢?朱元璋为何将日本列为不征之国?朱棣为何没因为倭寇问题去教训日本?为何会有勘合贸易,又到底因为什么终止呢?

在日本对东南海防存在威胁的问题上,大明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向来都保持着高度的关切。像以铁腕著称的朱元璋,首先想到的就是以武力解决倭寇问题。驻防福建的战将周德兴也表示,“集水师于澎湖,乘北风而进,旦夕可灭倭奴也”。但此时的大明帝国北有残元未灭、南有五溪蛮乱,考虑到忽必烈折戟沉沙的前车之鉴,朱元璋最终选择了运用外交途径来解决中日争端。

1369年,大明外交使团抵达九州岛,传达朱元璋“如必为寇盗,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的战争威胁。可惜的是,大明帝国的国书在还未抵达京都之前,就被盘踞九州的南朝怀良亲王给截留了。

怀良亲王是后醍醐天皇的“八阿哥”,为人刚愎自用,他对明朝国书中“四夷之君长”、“酋帅”等轻蔑的言辞颇为不满,随即处决了使团中的主使吴用等五人,还拘禁了副使--杨载和吴文华达3个月之久。

在此后的十余年里,明朝政府始终以为怀良就是“日本国王”。为此,朱元璋还拒绝了日本北朝足利氏,从1374年开始连续6年进献的诚意十足的朝贡。在明帝国看来,足利氏不过是区区一个军阀,泱泱大国岂能与乱臣贼子建交。

所以,终朱元璋一生,明朝政府都始终以怀良亲王为谈判对手,要求日本政府制约袭扰无度的倭寇。不过,怀良亲王所代表的南朝在日本内战中始终处于弱势,巨额的军费开支和控制地域贫瘠的物产,令他们无力处理倭寇的问题。因此,倭寇对大明帝国的滋扰始终没有中断。

之后的朱元璋已经对日本国内的政局有了一定的认识。这位自学成才的“马上天子”甚至填了一首乐府诗《倭扇行》,以表达对这个流氓政权的鄙视。诗中,朱元璋不仅指责日本政府“国王无道民为贼,扰害生灵神鬼怨”,更嘲笑怀良亲王“君臣跣(xiǎn)足语蛙鸣,肆志跳梁于天宪”。

不过,朱元璋并没有兴趣去改造日本。因此,虽然他感叹“今知一挥掌握中,异日倭奴必此变”,但最终还是接受了怀良国书中“自古讲和为上,罢战为强,免生灵之涂炭,拯黎庶之艰辛”的建议,将日本划归大明帝国“十五不征之国”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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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不征之国”有这样一个由来:1369年,朱元璋下令编纂《皇明祖训》,宣布将朝鲜、日本、大琉球、小琉球、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答腊、西洋、瓜哇、湓(pén)亨、白花、三佛齐、渤泥这15个海外国家列为“不征之国”,告诫后世子孙不得恣意征讨。

其中,“渤泥”国是今天文莱王国的前身,当时控制着加里曼丹岛大部及菲律宾南部的一些岛屿;“三佛齐”是控制着今印尼巽(xùn)他群岛大部的佛教王国;“湓亨”、“白花”为马来半岛的割据政权;“苏门答腊”、“西洋”、“瓜哇”三国是今天印尼地区的封建王国;“安南”控制的地域大体上涵盖了今天越南北部,今越南南部在当时是“占城”的疆土;“真腊”是今天柬埔寨王国的古称,“暹罗”则是泰王国的旧名;“大琉球”、“小琉球”是今天的冲绳群岛。

表面上看,“十五不征之国”承认了上述国家的主权独立,标志着明帝国“和平外交”政策的确立,且此后给各国的诏谕中,明朝也一再表明其“共享太平之福”的立场。但如果仔细分析,却会发现“十五不征之国”并非简单地“一视同仁”。

其实“十五不征之国”中有一些国家长期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藩属。如真腊、暹罗、占城等国在隋唐时期便与中国建立起了朝贡体系。马来半岛、印尼地区及菲律宾的南中国海沿岸的国家,从宋、元时期就与中国交往密切。特别是1292年元世祖忽必烈命福建行省平章、史弼等人率军远征爪哇的军事行动,极大地震慑了当地诸国,使其纷纷主动向元帝国输诚。

因此,朱元璋所划定的“十五不征之国”中,除了朝鲜与日本之外,均为宋、元以来中国的传统藩属。既然是附属国,自然没有必要征讨。从朱元璋对朝鲜的态度也不难看出,对明帝国而言,“十五不征之国”中的朝鲜和日本不仅是藩属,还存在着对其内部统治阶级合法性的质疑,甚至不能算作“一国”。因此,所谓“不征”无非是给出足够的外交空间,等待其内部争斗完成之后,再进一步考虑外交政策的一种策略而已。

在日本南北朝对峙局面宣告终结的同时,朱元璋也基本完成了其对大明帝国的内部整肃。朱元璋首先对国家官僚机构进行了改革。洪武初年(1368年),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元代旧制。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宣布在地方上废除元旧制——行中书省制度,代之以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三司,分别行使行中书省之职责。

三司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牵制,以防止地方势力过大而闹独立的可能性。与政治改革相对应,朱元璋也在军事制度方面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洪武初年,朱元璋便与刘基研究创立了明代特有的卫所制度:军籍世代沿袭,实行耕战结合,平时屯耕,战时出征;自京师至郡县,皆立卫所,在军事重地设卫,次要地方设所。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在废除丞相制的同时,也废除了统管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代之以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每府各设左右都督。都督府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无权调动军队。逢有战事,由皇帝亲自任命军事统帅,兵部发布调令,都督府长官奉命出征。

正是以这一系列的政治改革为基础,朱元璋的继承者永乐帝朱棣,开始改变对日本的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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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朱棣好大喜功的个性,自然不会拒绝日本的称藩入贡。在都御史王抒上报的“倭寇未绝”的情况下,朱棣还是决定先遣使与室町幕府进行交涉。而被委派去日本的,正是日后纵横南洋的“三宝太监”——郑和。

郑和这次鲜为人知的“下东洋”,似乎并非单纯的外交活动,明末学者顾炎武在其著作《天下郡国利书》中说,郑和“统督楼船水军十万”或有所夸张。郑和出身武臣,选择由其出使日本,不免有点武力威慑的意味。足利义满也表现得颇为知趣,不仅主动献上了宝刀骏马,更将盘踞对马、壹歧等地的倭寇团伙一扫而空,“执其渠魁以献”。

郑和虽然没有将这些“海盗头子”引渡回中国受审,却见证了这些恶贯满盈的“恐怖分子”被日本方面用酷刑“蒸杀”。这种刑罚虽然颇不人道,却是日本列岛政权对付盗匪的惯用手法,日后号称“侠盗”的石川五右卫门,也是被丰臣秀吉以此种手法处死的。

听取了郑和所作的相关汇报后,向来心狠手辣的朱棣认为很对胃口,随即以“嘉其勤诚,赐王九章”的方式,册封足利义满为“日本国王”。得到了“日本国王”的金印、冠服等物之后,足利义满颇为自觉地以“日本国王,臣源义满”的名义,表达了感激之情。

之后,对于自己老爸这种“挟洋自重”、意图取天皇而代之的作派,新任幕府将军足利义持并不认同。足利义持在写给明成祖朱棣的国书中,不仅表示日、明建交是“惑于左右,猥通外国船信之问”,更将父亲足利义满之死归咎于“受历受印,而不却之,是乃所以招病也”,随即再度放纵起骚扰中、朝两国海岸线的倭寇来。

如果不是明帝国忙于追讨漠北的蒙元残部,以朱棣的个性,很可能会再度委派郑和渡海远征。永乐十五年(1417年)10月,倭寇侵扰、劫掠浙江之松门、金乡、乎阳一带,明军剿捕捉获倭寇数十人,解送至京。明吏欲杀之,但明成祖朱棣却认为“成之以刑,不若怀之以德”,乃派使臣送还日本,并责问足利义持不通和好及纵民为盗之罪。

永乐十六年(1418年),吕渊至日本兵库,不准进京,只得呈上国书和倭寇俘虏回国。途经九州之时,萨摩大族岛津氏却遣使随吕渊赴明请求贸易。船至宁波,州官上报。按以往惯例,无国书一律不准贸易,但朱棣考虑倭寇为患,有意缓和矛盾,特破例准其贸易。

岛津氏毕竟只是地方家族,只能约束九州南部所辖区域的倭寇活动,无力制止其他地区的倭寇活动,加上限制倭寇活动对辖区的财富增长也有影响,因此他对明政府所托之事也不是特别上心,倭寇活动依旧有增无减。永乐十七年(1419年),朱棣再派吕渊持国书赴日,谴责义持纵民为盗之罪。

吕渊第二次抵达日本之时,恰逢“望海埚之战”及朝鲜远征对马的军事行动全面展开之时。起初,足利义持只派了一名僧人去兵库见吕渊,表示不接受明帝国国书,只将抄本带回。但当足利义持看到朱棣在国书中谴责自己“违背前王意愿,持险不通朝贡,且纵民为盗劫掠沿海边民。如不迅速俊改,当兴师问罪”之时,竟有些不淡定起来。更有趣的是,鉴于以前明使有被杀者,吕渊此行的凶吉亦难料知,朱棣特意在国书中指出:“安书使臣,或囚或杀,任其所为”。

足利义持当然没有囚禁甚至处决吕渊的勇气,更不愿对明关系过分僵化,随即令近臣元容西堂带去一份“不愿与明再通和好”的谈话笔录,交于吕渊。

足利义持实在找不到适当的辩解理由,只好借神明之意来推脱,他在笔录中表示,“日本不通和好并非持险不服,实顺神意。神不准和好,神意难违。至于小民犯边实属不知,岂有人主教民为盗者,如有当今沿海之吏制止之”,对于倭寇侵掠之事一笔推过。文末,足利义持还不忘搬出历史来为自己壮胆,宣称“元军之来有神助而溺于海,明军如来结果可知”。

▲足利義持肖像(神護寺蔵)

足利义持话说得虽然漂亮,但骨子里却不免外厉内荏。在吕渊回国后不久,日本国内便开始盛传明帝国与朝鲜将要联合进攻日本的谣言,足利义持恐惧元军侵日一幕重演,对明帝国也加强了警惕。

第二年,也就是日本应永二十七年(1420年),朝鲜使臣至日,足利义持还特意命僧人惠洪讯问明政府是否有伐日之意。尽管室町幕府“倒打一耙”地称此次朝鲜的惩戒活动为“应永外寇”,但他们也自知不是中、朝两国的对手。1428年,足利义持因为在沐浴时挠伤了臀部感染而死,其弟足利义教接任,不得不再度向明称臣,恢复了与中、朝的“勘合贸易”。

所谓“勘合”,本指古时盖有骑缝章的契约文书,“勘合”双方需同时出具所持的两符,在比对一致后,方可开展交易。室町幕府持明帝国发放的银符,以朝贡的名义向明帝国派出贸易船只,并在指定港口——宁波交割货物,大明帝国则以“国赐”的名义交付日方所需要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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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利義教像(法観寺蔵)

不过,在勘合贸易的船上往往还载有大量的附载物,这些商品需在宁波市舶司接受明帝国的“抽分”(即实物关税),再予以“官买”或由“官准牙行”(这些机构类似于今天的贸易公司)进行互市贸易。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扇子、名刀、漆器等手工业产品之外,明帝国还从日本大量进口硫黄、银、铜等矿物。明帝国对硫黄的需求自然源于军事领域,而以铜钱收购白银和日本铜,却是稳赚不赔的生意。日本国内银贱而钱贵,“明日贸易”后期,明帝国有15%左右的白银皆从日本流入。由于当时的日本没有对铜矿石进行提炼的技术,日本的铜矿石往往也含有大量的银元素。因此,即使明帝国以高价收购白银和日本铜,利润依旧颇为丰厚。

尽管日商在宁波等地不可避免地要遭遇“官准牙行”的压价和欺骗,但在“勘合贸易船”停泊期间,当地市舶司的款待还是相当周到的,日常饮食、用品一律免费供应。不仅日商采购的如生丝、药材、字画、书籍等中国产品在日本列岛获利丰厚,就连明帝国的货币“永乐通宝”,也获得了如同今天美元一般的信用和购买力。以至于每每勘合贸易船返航之时,日本国内都是一片“唐船归朝,宣德钱到来”的喜悦之情。

“明日贸易”所带来的丰厚回报,令日本国内不再以向明称藩为耻,甚至在船头竖起“日本国进贡船”的大旗来彰显得意。一时之间,日本各地的豪强和巨富们无不趋之若鹜。在这样的情况下,长期垄断“明日贸易”的室町幕府,自然吸引了众多“羡慕妒忌恨”的目光。幕府派出的勘合船时常在返航途中,遭遇盘踞在长门、周防等地的大内氏的抢劫,血本无归,不得不向控制濑户内海的大内氏和细川氏让渡“明日贸易”的权益。

大内氏在室町幕府乃至日本历史上都算是一个异类,其自诩为“百济国琳圣太子”的说法或许有自吹自擂的成分,但其朝鲜南部移民的身份基本上是坐实了的。世代的繁衍和经营,最终令大内氏从周防国大内村的小族群,逐渐发展为世代盘踞本州西部的“西国霸主”。镰仓幕府、后醍醐天皇、足利氏虽屡屡对其打压,终因顾忌其在当地盘根错节的势力,而不得不转用怀柔政策。

日本明应四年(1495年),室町幕府组织第七次遣明贸易团。大内氏虽有成化勘合,却并无国书,不能实现对明贸易。在幕府的斡旋下,大内氏和细川氏共同组成了第七次贸易代表团。幕府与细川氏带景泰勘合,大内氏带成化勘合,尧夫寿奖任正使,一行六船(幕府一只、细川三只、大内氏二只)。

于弘治九年(1496年)初至京,五月回国。因贸易团成分复杂,返国途经济宁时,日本使团成员强行购买货物,引起口角,持刀杀人。所司上奏,明孝宗朱祐樘随即命从今以后只许日使50人进京,其余留在船上,严加提防。明孝宗朱祐樘显然已预感到了危机,然而让日本使团待在船上,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久之后中日之间发生的“宁波之乱”就印证了这个观点。

1511年,大内氏和细川氏架空了室町幕府,假借“日本国王源义澄”(足利义澄)的名义,包揽了第八次“勘合贸易”。此例一开,双方自然都可以撇开对方,独占利润。不过,细川氏显然还未从1507年爆发的“永正错乱”中恢复过来,而大内氏却已在室町幕府频繁的内乱中如日中天了。因此,在1511年的朝贡过程中,大内氏不但占据了正使的位置,还顺利地获得了明帝国的“勘合银符”,这意味着1523年的第九次“勘合贸易”被大内氏强行“连庄”了。

对于大内氏公然破坏江湖规律的“黑吃黑”,细川氏倒也并非无计可施。在细川家商团中,有一位名叫“宋素卿”的外籍雇员。宋素卿本名“朱缟”,祖籍浙江鄞(yín)县。朱缟家世代经商,本应属小康之家,但他的叔叔朱澄却在对日贸易中偷奸耍滑,最终在无法按时交货的情况下,不得不将朱缟抵债给了日本商人汤四五郎。

作为一个被贩卖的儿童,朱缟在日本的境遇已无从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朱缟最终步了叔父和养父的后尘,进入中日贸易领域。由于兼具中、日两国血统和教育背景,改名为“宋素卿”的朱缟,在“明日贸易”中左右逢源,利用金钱和谎言建立起非凡的人脉。

嘉靖二年(1523年)4月间,大内氏和细川氏的朝贡船先后抵达宁波港,此时这两家实际上都没有明世宗朱厚熜(cōng)政府所发放的“嘉庆勘合符”。大内氏持有的“正德勘合符”与“嘉庆勘合符”颁发的年份相隔得不算远,因此大内使团内部自宗设谦道以下的人都认为胜券在握,并不在意。

而细川使团则做贼心虚,通过宋素卿上下打点,成功贿赂了市舶司主管太监赖恩。在“潜规则”的作用下,细川氏的朝贡船得以优先入港查验。在五月一日的招待宴会上,细川氏使团也被赖恩安排在相对尊贵的右手一侧。

客观地说,事情发展到这里,深谙官场游戏规则的太监赖恩并没有关上大内氏朝贡的大门。以明帝国历年对日本朝贡船来者不拒的惯例,大内氏也绝不致于血本无归。但赖恩和宋素卿显然都低估了日本人执拗的个性,在宴会之上,大内氏正使宗设谦道脾气发作。

与细川氏的正使鸳冈瑞佐争执一番后,宗设谦道立马动员大内氏的商贾和水手冲入了明朝海关收缴存放随船武器的东库。带着“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的仇恨,大内使团开始公然地杀人放火。

大内氏派赴明帝国的商人中,素以海盗为业者多。宴会过后,他们便在宗设谦道的唆使、指挥下,打开东库,抢出按规定应收缴保存的武器,攻入了嘉宾堂。细川派的正使鸳冈瑞佐因无武器,立马被斗杀,宋素卿逃出,在府卫军卒的保护下,避于十里外的青田湖。宗设谦道率众纵火焚毁嘉宾堂,然后率队伍沿灵桥门外北行,经东渡门至和义门外,烧毁泊于该处的宋素卿船。

其后,追寻宋素卿至余姚江岸,又迫近绍兴城下。在折回宁波时,沿途杀掠。一路上掳走指挥袁班、百户刘思,杀死百户胡源。至宁波后,大掠市区,夺船逃向大洋,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捏率军追赶,不幸战死。最后,宗设谦道一伙在逃回本国途中,一船因遇风漂至朝鲜海面,朝鲜守卫军诛杀三十,生擒二十,缚献明朝。

“宁波之变”发生之时,皇帝朱厚熜与以杨廷和为首的官僚集团正因“大礼仪之争”而处在紧张的对立之中。作为皇帝的近臣,赖恩等太监自然深得朱厚熜的信任。赖恩收受宋素卿的贿赂而为其开脱,宁波府官吏大多走太监赖恩的门路,与其统一口径,上报政府。

就这样,在宁波府关于“争贡事件”的上报中,宋素卿便成为日本进贡贸易的正使,因揭发不是正使的宗设谦道背后的奸诈,而遭追杀。因此,宋素卿无罪,应追究宗设谦道的罪责,以杜绝今后之祸。

“明日朝贡贸易”虽因“宁波之变”而终结,但其背后也有着双方经济利益上的考量。明帝国方面,随着土地兼并、政治腐败等原因,财政收支日益吃紧;勋戚、豪族大肆兼并田地,势必导致国家所掌握的额田大量减少,赋税也相应减少。嘉靖时,天下额田已减少一大半,国家的财政税收已无以为继。

▲朱厚熜

面对这样的局面,朱厚熜虽于嘉靖八年(1529年)敕谕户部清查庄田,对强占民田者,俱还原主,但收效甚微。此消彼长之下,明帝国的财政在朱厚熜执政中期已经到了“边供费繁,加以土木、祷祀,月无虚日,帑(tǎng)藏匮竭。司农百计生财,甚至变卖寺田,收赎军罪,犹不能给”的崩溃边缘。这样的情况之下,明帝国自然无心再继续需要投入大量财政开支的“明日贸易”。

其实说到底,儒家思想立足于封建土地制度,并不清楚该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国家间商业金融问题。而以儒家思想作为治国理念的明帝国统治阶层,地主和农民那点事尚且整不明白呢,更别提在即将来到的全球化、大扩张时代,处理复杂的商业问题和海外纷争了。

参考文献:

《明代中日朝贡贸易探析》

《明代中期中日贸易简论》

《明史》

《日本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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