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我大姨一时兴起跟4个姐妹,合伙花15万买了栋城郊的老房子,和几块地,退休后一起回去种种菜过过田园生活!
刚开始她们都挺自在的,把那老房子收拾的很好,也一起种了很多菜,还经常一起搞聚餐,让人挺羡慕的抱团养老!
可是两年不到,她们就闹崩了,经常在一起生活,矛盾四起,陆陆续续很多姐妹都退出了,她们走了都想卖房子,而大姨一直放不下那房子,就出钱补贴给退出的姐妹。
她们退出的第四年,大姨那个房子就被规划拆迁,可以拿到200多万补偿金。而那四个姐妹,一听到那房子拆迁,就跟我大姨闹着要分钱,说当初是她们五个人一起买的,虽然她们没去住了,也拿了点钱,但是现在拆迁了那么多钱,就应该多多少少补点钱给她们,毕竟是他们一起共同买的!
这让我大姨气坏了,不知怎办才好!不分她们就七嘴八舌的闹,分了又觉得自己吃亏!大家说这要分吗?应该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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