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衡水物流项目承运商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衡水物流项目承运商采购,招标编号SXZ22165,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衡水物流项目承运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预算:940万元。
2.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采购内容:衡水物流项目为全国运输配送服务,主要以零担发运为主,部分整车运输。
2.2.2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采用框架协议形式购买,入围2家单位,签订2年服务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企业信誉状况良好,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5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2年12月15日9时至2022年12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提交下述资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文件费用后(具体内容见“4.3其他说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视为评标通过资格审查)
4.1.1 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4.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1.3 道路运输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4.1.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平台,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后电子版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gsbj@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