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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上午,浙江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我省作为市域试点全覆盖的省份,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把试点工作与一体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结合起来,与常态化除险保安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信访工作现代化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彰显市域个性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黄建发充分肯定我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他指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题中之义、推进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抓手、持续擦亮新时代“枫桥经验”金名片的重要平台和夯实我省“两个先行”基础底座的客观需要。我省将全面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专项攻坚行动,查补短板问题,提炼固化经验,努力以浙江的生动实践增添“中国之治”光彩、彰显“中国之制”优势。

黄建发强调,要组织实施“五类风险”防范化解质效提升行动,将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在市域。要组织实施“五治”方式作用提升行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教化作用、自治强基作用、智治支撑作用,切实增强市域社会治理驱动力。要组织实施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水平提升行动,强化党委领导、突出政府负责、重视群团助推、加强社会协同、发动群众参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组织实施“141”体系迭代提升行动,深化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机制,规范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提升整体作战水平。要组织实施数字赋能社会治理水平提升行动,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增强风险预警处置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工作保障措施,确保形成整体推进、集中攻坚的良好态势。

会上,宁波市、温州市、衢州市、丽水市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