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有人说:“家有车位,快乐翻倍”,可近日发生在福建林某身上的事情,让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原来晚下班回家的林某发现自家的车位被他人占用,而且挪车电话还打不通。站在阴冷的停车场里,林某的心中却燃起怒火,他暗自决心要给占车位的车主“上一课”,于是林某打电话叫来了叉车司机,请他将占位的车叉出去扔进小区附近的河里

面对叉车司机的再三确认,林某霸气回应“这破车我赔得起!按我说的做!”但令林某没想到的是,他的冲动并没让对方长教训,却给自己上了一课……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3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02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3.07亿辆,车辆的剧增导致车位愈发紧张,在此背景下催生了占他人车位的资源抢夺乱象

或许不少读者都曾因成为该乱象的受害者而气愤、怨恨,甚至想要不计后果地冲动一次,需要警惕的是这种动机不可有,切记要理性处理,不要因此为自己的冲动后果买单。

据公安机关通报,目前林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也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案发生后很多网友为林某打抱不平:“车位被占,也属于财产权利被侵犯,难道真的只能忍气吞声吗,不能正当防卫吗?”,根据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有严格的界限、边界,不能超过必要性限度且需要符合 “一定要实施”的紧迫性要求。

本案中林某显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把车扔河里”并非是维护权利的必要手段,所以不符合紧迫性要求,不属于正当防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林某曾叫嚣“我赔得起!”,可他的行为已步入刑事责任的沼泽,未必赔钱就能了事。关于此案有律师表示:林某可能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标准为造成损失达五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而本案将车辆扔到河里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显然达到了处罚标准。

对于林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相信大家少有异议。但关于叉车司机是否也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网友们却有很大分歧?有人说,叉车司长的工作就是叉车,他又不能确认这其中的情况,况且司机在叉车前跟雇主反复确认过,这样他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详情见本文下方置顶留言↓

在整个事件中,本来是占车位的一方理亏在先,但是林某因不妥当的处理方法,有理却变没理了,甚至还涉嫌违法,实在是得不偿失。那么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如何应对这种乱占车位的行为呢?以下几点建议供您参考:

第一,联络协商,解决问题

我们可以先与占位人取得联系,以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当车上没有联系方式时,我们可以通过物业联系小区内的车主,或者拨打电话114、登录手机APP交警12123查询车牌所对应的车主联系方式,再联系挪车;协商未果时可以请求物业、居委会协调,进行科学合法的拖车移车处理。

第二,恶意占用,依法解决

当占位人恶意占用拒不挪车时,而且在各种方法都穷尽的情况下,我们作为车位权利人有权采取措施依法排除妨碍进行强行挪车,在挪车过程中,非因故意造成车辆损害由占车位的车辆所有人承担。

法律有规定,维权有途径。大家在维护自己权利时,一定要注意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进行,据理力争而不是依靠冲动与蛮横,一时的冲动看似解气,却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