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的倡议

广大市民朋友: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切实阻断新冠病毒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开展“全民戴口罩”文明行动发出如下倡议:

一、全民参与“规范戴”。在什邡市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出差、旅行的所有人员,应养成正确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口罩应遮盖口鼻,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注意及时定期更换口罩。同时,根据出门时长等情况,备足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的良好习惯。

二、密集场所“全程戴”。在商场、超市、车站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在医院、服务窗口等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在乘坐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时;在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出现鼻咽不适、咳嗽和发热等症状时。均须佩戴口罩。

三、从业人员“必须戴”。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商场和超市、农贸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应准确规范佩戴口罩。

四、老少体弱“务必戴”。免疫力较弱的老年朋友、婴幼儿和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婴幼儿要使用儿童专用口罩。

五、党员干部“示范戴”。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同时,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参与到“全民戴口罩”行动中来,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广大市民群众、外来人员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什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

编辑:刘颖

责编:彭俊生张晓玲 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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