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2月13日通报,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燕钦国、程利云、姚凯、顾艳华决定逮捕,具体内容如下。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燕钦国决定逮捕

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滨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燕钦国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燕钦国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程利云决定逮捕

青海省海西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程利云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程利云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凯决定逮捕

安徽省合肥市原副市长、市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姚凯(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姚凯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顾艳华决定逮捕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顾艳华(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顾艳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