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某拍卖行工作人员,谎称公司有“内拍”渠道,销售一批低于市场价的53度飞天茅台酒,诈骗一名酒吧老板三千万余元。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郑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上海黄浦区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内部渠道”低价购茅台?

2021年5月,被告人郑某通过女友的闺蜜小青(化名)认识了在上海开酒吧的被害人李雷(化名)。郑某对外号称自己是某拍卖行工作人员,有一批被海关罚没的茅台酒,可以低于市场价进行“内拍”,正在寻找销路。作为酒吧老板,李雷表示很感兴趣,决定以自己和朋友的名义出资将这批货物全部买下。

最终,两人商议以1600元、1900元和2400元每瓶的价格分别购买2020年、2017年及2012年份的茅台酒2000余箱,交易金额高达3700万余元。

2021年5月20日,郑某在拍卖行内与李雷进行视频通话。他先是通过视频展示了一圈拍卖行内的景象,然后以拍卖行的名义用电子合同网签的方式签署了购销合同。

李雷表示:“视频网签时,郑某就在这个拍卖公司内,他又是熟人介绍的,我们并没有对他产生怀疑。”随后,李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并收到了印有拍卖行财务专用章的电子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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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郑某联系李雷表示“竞拍”成功,可以到深圳提“货”了。然而,当李雷的朋友来到深圳时,郑某以疫情理由拖延交货时间。之后四天里,郑某陆续发货311箱茅台酒,并承诺剩余货品将于6月交付,若违约将按货物价格30%赔付。

6月5日,郑某表示剩余茅台酒已全部装车,并在“交货沟通群”发送茅台酒装车图片以及实时定位信息。直至6月7日下午,郑某彻底关机失联。

李雷等人察觉不对,连夜前往拍卖公司寻找郑某,却被告知该拍卖行查无郑某此人。李雷才知上当,随后报警。2021年6月,警方对该案立案侦查,同年12月将郑某抓获归案。次年1月,黄浦区检察院对郑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

购销合同上的公章是假的

2022年6月,该案件移送至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提审了犯罪嫌疑人郑某。面对讯问,郑某狡辩自己是受女友的闺蜜小青指使,才冒充拍卖行工作人员诈骗李雷。然而,多名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均显示郑某的供述与事实不符。

针对案件疑点,黄浦区检察院制定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取证。补侦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了解,及时研判案情。

经调查,郑某提供的购销合同上的公章是假的,该公司也未在此期间对外拍卖过茅台酒。拍卖行负责人告诉警方:“公司的拍卖都是公开的,不存在所谓的特殊渠道和‘内拍’行为。而公司为了方便做生意,并不限制人员的自由出入。”郑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欺骗了李雷。

承办检察官根据银行流水查明,郑某在收到货款后,向多名债主还了钱,然后拿出一部分钱在别处高价收购了311箱茅台酒发货,接着给自己买了奢侈手表等。在证据面前,郑某的狡辩不攻自破。黄浦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报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检察官说法:对外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签订相对方开展全方面审查,确认对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包括主体资格审查、信誉审查、履约能力审查、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等。千万不能偏听一面之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