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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单位:烈山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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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听众,大家好!

今天为大家上线的是烈山区司法局副局长李鑫。接下来由她为各位听众介绍一下宪法相关法律知识。

主持人?李局长,您先给我们介绍一下“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基本情况。

李鑫:好的主持人。今年12月4日既是第9个国家宪法日,又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也迎来了第5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时间安排在12月4日(周日)开始至12月10日(周六)。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持人?今年“宪法宣传周”的重点宣传内容主要有哪些方面?

李鑫:今年我们的宣传重点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是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主持人?下面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李鑫: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是人们的基本法律准则,位阶上拥有着最高法律效力。什么是最高法律效力?举个例子把我国法律位阶构成比喻成“金字塔”,那么宪法就处于金子塔的顶端,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其内容和精神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因违宪而无效。简单来说就是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为“母法”,法律为子法,这样可能更好理解一些。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我们讲的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这部宪法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并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内容包括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部分内容,正文部分共一百四十三条文。

主持人?宪法与一般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李鑫:1.内容不同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确立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涉及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等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也涉及宪法所规定的各个方面的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但是,法律、法规必须以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与宪法规定相抵触。

2.效力不同

我国现行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任何法律、法规必须基于宪法而产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应当符合宪法的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内容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时,为了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性,应当宣布有问题的法律、法规违宪。

3.创制程序不同

宪法创制一般需要经过特殊的程序。从制定宪法的过程来看,宪法制定者应当是属于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人民,宪法制定权也只能属于人民,任何国家机关或者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人民制定宪法的方式通常表现为一部新的宪法的制定必须由一个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参与议论、提出立宪的建议,然后通过特殊的程序予以通过。

4.监督、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不同

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一般是由宪法制定者直接来监督实施。在具体监督实施宪法的实践中,宪法往往将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授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者是专门的国家权力机关。因此,在宪法实施的实践中,为了保障宪法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只有宪法明确授予享有宪法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或者是特定的主体才可以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

主持人?宪法的核心价值是什么

李鑫: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每个国民都应该具有公民资格,都应该成为公民,都应该从事管理社会和国家等公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

1.平等权。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结社、示威自由。

4.人身自由。

5.宗教信仰自由。

6.文化教育权利。

7.社会经济权利。

8.监督权与请求权。

9.特定主权权利。

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劳动的义务。

5.受教育的义务。

6.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7.依法纳税。

8.夫妻双方有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有义务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扶助父母。

主持人?为什么说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李鑫:宪法规定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绝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制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主播:汪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