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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强化水行政执法职能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检察院、区水利局共同研究制定出台了《赣榆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11月30日,区检察院、区水利局举行签订仪式并召开座谈会。《协作机制》明确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总体要求,从协作领域、协作机制和协作保障等方面建立了具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形成河湖生态联合保护力。两部门将加强全面协作,重点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和其他违反水法律法规六大方面,严查重处导致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水事违法行为。

同时完善协作机制,落实协作保障,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领域、重点流域和敏感区域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同维护水事秩序,提升治理水平。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两部门共同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真正让协作机制发挥效用,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水平,共同维护国家水安全。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