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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医生偷盗贩卖婴儿获刑6年,处罚是否太轻呢?

周某原本是广西南宁某妇幼保健院的一名女医生,在工作期间利用副主任医生职务的便利做起了非法代孕的业务,然而就在为女性代孕的过程中,产生了偷盗孕产妇婴儿的想法,接下来作出了灭绝人性的犯罪行为。

周某找到代孕成功的孕妇,指引她们到其工作的地方做B超,随后周某通过故意修改B超结果,隐瞒孕妇怀双胞胎的事实,等孕妇生产时,趁着孕妇麻醉把其中的一名婴儿偷盗出去卖给别人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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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名女医生不光没有医德更没有人性,也有网友表示,作为一名女性和孩子的母亲,她应该知道丢失孩子的痛苦,可她却为了钱泯灭人性,真的是丧心病狂。

从法律上来说,女子通过欺骗和偷盗的方式,把婴儿出卖给其他买家,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的女子最终也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本案中的女子能够完成这么精细的犯罪,肯定不是她一个人能够操作的,也就是说,其他帮助女子偷盗婴儿的人都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共犯,也一样要面临刑事责任。

另外,女子是公立医院的医生,其身份应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要给予开除处分,因此,女子不仅丢了工作还失去了人身自由。

总之,很多人认为孕妇被骗是因为太傻,其实并不是因为孕妇傻,而是对医生的信任,但是女子却利用对医生这么神圣职业的信任,偷盗别人的亲生骨肉,这种人就该让她下辈子投胎成被拐卖的婴儿。

最后欢迎大家多来看老洋,遇事不慌张,办事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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