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香港特区政府区域法院宣判,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欺诈罪被判处5年9个月监禁,且8年内不得担任公司管理层,同时判处罚款200万港元,须在3个月内缴付,否则加监一年。(央视新闻)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