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醒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十条”),对防控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完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完整、准确、全面执行“新十条”措施,对跨市正常流动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开展“落地检”“三天三检三不”等,同时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一、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做好个人防护。

二、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无需恐慌,做到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出入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减少传播风险。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做到及时发现、从容应对;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如果出现持续高烧不退、呼吸困难等情况,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规范用药。

三、国家准予推行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都安全有效,特别对于新冠病毒感染引发重症有良好的预防作用,请市民朋友积极主动接种疫苗,特别是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慢性病患者在符合条件下应尽快接种、应接尽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坚持科学精准、群防群控,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