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精神和要求,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全、公平、科学、有序地开展我校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校考”),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办学定位、培养实际需要和人才选拔,结合当前国内、区内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校考办法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一)书法类、美术设计类

书法类、美术设计类专业设置初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均采用实时监考模式进行网络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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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高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艺术设计学、艺术与科技、美术学、戏剧影视文学、艺术史论等5个艺术类专业,专业免试,录取时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其他

(一)学校将另行公告有关专业校考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b.gxau.edu.cn/)和“广艺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我校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联考)对应关系请查看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表》,若一个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对应多个省级统考科类,则其中任何一个统考(联考)科类合格即可报考。

(三)如遇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及时调整相关考试方案。

(四)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面向省级统考(联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联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不组织校考。

(五)招生咨询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5:30—17:30。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