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潍坊市奎文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民医院片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编号:SDJX-2022-11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
一、招标条件
本潍坊市奎文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民医院片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91350.88万元,招标人为潍坊瑞创城市更 新发展有限公司;中拓(潍坊)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潍坊市奎文区人民医院片区位于潍坊市奎文区胜利街以南、樱前街以北、文 化路以西、虞河路以东的区域。 2.2本项目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奎文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民医院东片区)工程总承包(EPC);
二标段:奎文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民医院妇儿医院片区)工程总承包(EPC)。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项目位于奎文区人民医院东片区内。总建筑面积约1670954平方米(以实际审批面 积为准),包含拆迁工程、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项目位于奎文区人民医院妇儿医院片区内。总建筑面积约2398504平方米(以实际 审批面积为准),包含拆迁工程、新建工程、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
建设期5年。根据项目投资建设综合实施的成果,双方可协商延长或者缩短合作期限,具体 建设节奏及建设投资计划结合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双方进一步协商明确。
设计工期: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图审时间)。设计难度较大或规模较大等特殊 工程完成时间另行协商。
施工工期:项目分地块实施,单一地块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相关后续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和保修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部分:完成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单体建筑、结 构、给排水、电气、暖通、装配式建筑(若有),室外供水、供电、供热的二级管网等施工 图设计和修改及变更(不包含精装修设计、人防设计、幕墙深化设计、燃气设计、景观海绵 城市及室外雨污设计、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等服务,按招标人要求,负
责报审并通过图审单位审查,若发生相应变更,需告知招标人并获得同意,并根据招标人要 求做好驻场服务及后续跟踪服务。所有相应的设计文件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审查。
(2)设备采购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中工程中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3)施工部分:完成本招标项目工程的所有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批准的工程设计 文件内容为准。
(4)拆除工程:拆迁区域内的拆除工程及场地四通一平(最终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实施)。
(5)其他: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报建、各项验收 等手续,直至竣工验收及备案。 2.6投资估算及控制价
2.6.1投资估算:
一标段总投资约453143.88万元(投资额为暂估值,具体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投资额为准),
建安工程费约251898.25万元;
二标段:总投资约638207.00万元(投资额为暂估值,具体以项目实施时实际投资额为准), 建安工程费约366473.57万元。
2.6.2控制价
(1)设计费(上限):
施工图设计:①高层住宅及地下部分:15元/平方米;②公寓、办公、底商及地下部分:20
元/平方米;③教育设施(幼儿园、小学):15元/平方米;
(2)建安工程费(下限):下浮率≥5.00%(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 建安工程费进行下浮,保留两位小数,不可竞争费用、认价部分除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奎文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民医院东片区)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须具备承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能力,满足以下条件: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及 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④承担施工职责的成员应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须具备以下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其中之一,包括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 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
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002奎文区城市更新项目(人民医院妇儿医院片区)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须具备承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能力,满足以下条件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 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及以上资质:④承担施工职责的成员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须具备以下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其中之一,包括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②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 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 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
②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荣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④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