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们,勤俭节约是咱们的美德,但有件事上还真不能节俭,就是报废的机动车。我身边就发生过一个真实案例,到了报废年限车主还不舍得让它‘下岗’,依然开着上路,结果出了车祸,没有保险全部掏了自己的腰包。”近日,在高唐县梁村镇韩庄村的广场上,县政协委员李磊以事说法,正在给群众普及《民法典》中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条文知识,接地气的讲解引得在场群众哈哈大笑。

这是梁村镇政协委员联络室组织开展的“政协委员进村居,法律服务送上门”实践活动中发生的一幕。在两个小时的活动中,有宣讲、有互动,群众受益匪浅、村干部纷纷伸出拇指点赞。

每月一次的“小讲堂”通过讲好小故事,讲清小道理,增强了宣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听的懂、易接受。韩庄村党总支书记韩子剑表示:“这样的法律宣传活动接地气、有效果、受欢迎,都是身边人身边事,村民受教育,对我们村干部依法调解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也有很大帮助。”

像这样的活动,高唐县政协组织镇街委员联络室每月都要开展,委员工作室工作人员每次都“打卡”活动现场。今年以来,高唐县政协创新建立“委员活动日”,鼓励政协委员把“送法”写进“委员履职作业本”。为推动政协委员下沉基层解民忧纾民困,切实推进政协委员履职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还组织政协委员、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送法”小分队,深入各村庄开展“政协委员进村居,法律服务送上门”实践活动。通过前期调研和与村支部沟通,法律服务内容主要围绕《民法典》、国家安全、反邪教、预防电信诈骗等和农村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来进行宣讲。群众“点单”,委员“送法”,梁村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室主任李洪玲说:“这就像给我们村民送来了一份分量十足的法律‘外卖’,听得懂,对口味,‘好消化’,可给我们基层治理帮了大忙。”

“法治乡村建设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发挥政协委员专业优势,将融入大局与服务为民理念贯穿到委员常态化履职中,通过持续性开展‘送法到村居’活动,必将对提升农村干部群众法律素养、推进乡村治理起到积极作用。”谈到以“送法”为主题的“委员活动日”活动的初衷和前景,高唐县政协委员工作室主任王天元信心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