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工作的通知,内容涉及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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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通过道路、水路、客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跨区域出行的乘客,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配合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取消落地检。

二是,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非高风险区客运服务。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做好高风险区应急出行服务保障。

三是,落实公路及航道、船闸防疫检查点"应撤尽撤",不得随意限制车船通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航空机场和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

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实习编辑:汤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