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8日晚间,*ST吉药(300108.SZ)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目前收到的《告知书》不是最终结果,最终结果以吉林证监局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

经查明,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对吉药控股的上述违法行为,吉药控股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孙军,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和信息披露事务,知悉、参与相关重大诉讼事项,未组织吉药控股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总经理许蔚,未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吉林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孙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许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