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姜泓冰

如果感染了,什么样的情况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如果居家,需要注意什么?同住人怎么防止交叉感染?如何鉴别自己是否康复?

12月8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46场新闻发布会上,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袁政安出席介绍,根据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规定,二类人员可以居家治疗:一是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二是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居家治疗建议满足以下要求:(1)居家治疗人员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保持相对独立。(2)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3)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使用后要立即消毒。(5)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袁政安强调,居家期间,阳性感染者及同住人均要严格遵守居家治疗的各项要求,居家治疗人员和同住人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告知自已的情况并配合到相应的诊室就诊,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于与阳性感染者的同住人,建议:(1)做到与阳性感染者分开居住,最好使用独立卫浴,阳性感染者使用后应立即进行消毒。(2)尽量减少与阳性感染者的接触,特别是近距离的接触,同住人与阳性感染者接触时需做好个人防护。 (3)做好居住环境、物品表面的消毒,定期开窗通风。(4)加强健康监测,同住人可定期进行抗原检测,如出现阳性且无症状或症状较轻,可以与阳性感染者一起适当延长居家时间。 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