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扬州发布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创业就业,根据《扬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创业就业实施细则》(扬人社〔2022〕46号)文件精神,市人社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领取相关补贴。

●在扬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留在我市企业工作的,给予每月500元的专项补贴。

● 外地普通高校扬州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回我市企业工作的,给予每月500元的专项补贴。

● 非扬州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来我市企业工作的,给予每年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 我市人力资源机构引进的劳务派遣人员,其实际用工单位应符合本实施细则明确的补贴范围。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期限为3年。

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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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丽

审核:杜强 王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