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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拟认定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五育”并举实验区和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过单位(学校)申请、市县推荐、省级认定等环节,拟确定郑州市金水区等10个县(市、区)为首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郑州外国语中学等500所学校为首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学校。现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认定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0室

邮 编:450018

附件:1.首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区

2.首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学校

2022年12月6日

首批河南省“五育”并举实验学校

(信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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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刘耀炳律师(河南金合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