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将邹平市部分疫情风险区域做如下调整:

一、新增高风险区

高新街道开发区高层西楼东单元

长山镇供销社小区南区平房7户

长山镇高旺村114号、176-00号、199号

长山镇后麻村39号、41号、47号

黄山街道张山村73号

黄山街道鲁东村53号

黄山街道金桂园11—1号

二、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高新街道高新村

高新街道南范一区

高新街道国际商贸城7号楼

高新街道香槟广场28号楼1单元

高新街道香槟广场11号楼1单元

高新街道房家桥村47号楼2单元

高新街道司家新村2号楼3单元

高新街道香槟广场25号楼1单元

高新街道香槟广场20号楼2单元

韩店镇铭轩嘉苑7号楼1单元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滨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