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实习生王玮 记者吴斌 发自北京 12月7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回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家卫健委已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网点等做好相应准备,保证药物的可及性。公众没有必要囤积和抢购药物,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的供应是充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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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中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防疫政策再次作出重大调整。通知提出了10条具体的措施,其中包括: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如何选择药物?

郭燕红表示,对于新冠病毒感染者,首先的治疗就是对症治疗。有一部分患者会发热、咽痛、咳嗽,对于这些症状,主要是对症治疗,比如给一些退热药,还有一些止咳化痰的药物。

除了对症治疗,对于普通型或者有进展为重症风险因素的患者,可以尽早地进行抗病毒治疗,以减少向重症的转化。但抗病毒的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来服用。

郭燕红也表示,中药在病毒性感染治疗过程当中有着独特的优势,现有的一些很好的中医药也可以作为治疗的选择。

郭燕红特别强调,在治疗过程中,新冠肺炎的救治与基础性疾病的治疗要同时兼顾,不能因为感染了新冠,就停止基础性疾病的用药,比如说糖尿病、高血压这些患者,日常的治疗是不能间断的。“治疗新冠的同时,也要特别关注基础性疾病的持续治疗。”她说。

没有必要囤积和抢购药物

郭燕红表示,相关的药物在新冠治疗过程当中是不可或缺的,国家卫健委已经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这些对症治疗的药物以及抗病毒药物,包括中药、西药等药物,以及抗原试剂,做一定的准备。

“同时,通过分级分类的救治,有很多感染者会选择居家治疗的方式,我们要求基层的医疗机构,还有药品零售网点等也要做相应的准备,保证药物的可及性。”郭燕红称,国家卫健委将会通过多种方式,向公众普及如何使用这些药物,如何使用抗原试剂,以保证用药的安全。

“最后也要提示大家,没有必要去囤积和抢购药物。随着整个工作的部署,无论是在药品销售网点,还是在医疗机构,这些药物是充足的。”郭燕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