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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记者从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按照国家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要求,我市将持续做好“入川检、到市检、落地管”,规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 对进入一般公共场所的人员,实行测温、查健康码、扫场所码等措施。

  • 对进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党政机关等重点场所的人员,还需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 对在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实名登记。

  • 对临时管控区域内和其他因疫情处置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群众,免费提供服务。

  • 同时,将继续保留便民核酸检测点,满足市民“愿检尽检”需求。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继续保持好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倡导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实现“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来源 | 自贡网

编辑 | 孙 悦

校审 | 申俊滟、肖 然

自贡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