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说有一个母亲为了缓和儿子和儿媳妇之间的矛盾,将自己的10万元养老金转给了他们,想缓和一下他们小两口之间的矛盾,让他们好好过日子。

可是事情并不是他想象的那么简单,儿子直接把这10万块钱给了媳妇,之后这个媳妇还是跟他提出了离婚,并且已经分居了。

老太太一看效果没有达到,就想把钱再要回来,结果这个当儿媳妇的还不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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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让人憋了一肚子火!这是老太太的养老金呀!她为了缓和儿子和儿媳妇的矛盾都卑微到这种地步了,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然而这个儿媳妇却说这钱是给她的,属于赠与,她有权不还。真无耻啊!

老太太气不过,就把她给告上了法庭。

法庭的判决很解气!还给了老太太公道,也还给了我们一个公道。

我想说的是,这样的儿媳妇真是贪得无厌呀!仅从这一点便可以看出她的人品。早离早利索吧,不然就以这样的人品,在这个家庭里,老太太和他的儿子还指不定要受多大的委屈呢!目测一下日子和睦不了!

还有,想说一说这个老太太,有些感情不要用钱来表达,虽然是为了家庭和睦,但是也没必要卑微到这种地步,把自己的养老金拿出来想挽回儿媳妇的心,实在是难为她啦。

不过值得称赞的是这个老太太最后还是拿起了法律的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点是值得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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