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一名男子到菜市场买菜,看着旁边在吆喝土公鸡,他就花155元买了一只,重量6斤半,不料,回家一切开,却被吓了一跳,鸡胃里竟然全是玉米,他将其全部取出来一称,发现有足足一斤多,他严重怀疑,这是商家故意塞进去的,更让他气愤的是,这商家还是一位熟人。
男子去逛菜市场时,发现熟人卖的土公鸡还不错,也没有讲价,直接花155元买了一只,由于平常经常来买,所以他也没有多加检查,付钱后就回家了,因为是活鸡宰杀的,当时老板太忙,他就将鸡带回家自己处理。
在处理到一半时,他发现鸡胃鼓鼓的,起初他还很疑惑,难道这只鸡刚吃过饭吗?不料,当他一切开,却直接傻眼了,这鸡胃里居然都是玉米,这时候,他也没有怀疑到熟人身上,还天真的以为,鸡之前吃了不少玉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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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看着这整整齐齐的玉米粒,也是心生疑惑一,就拿秤来称了一下,发现这些玉米有1斤多,这显然不是鸡自己吃进去的。
我们可以算一下,男子155元买的鸡,算下来也就是23块多一斤,而这玉米粒就有一斤多,也就是说,这一斤多玉米粒,都能值几十块钱了,确实有点夸张了。
随着进一步处理,男子还发现,商家为了将玉米粒塞进去,鸡胃都给弄烂了,真不知道,这只鸡当时是什么感受,其实男子说的鸡胃,老百姓俗称:鸡嗉子,鸡吃下的食物就装在这里。
男子看到这一幕,也是很无语,表示不会在那里订鸡了,自己宁愿店家加点价格,也不希望这样浪费粮食,鸡也很可怜。
有人说,不可能打食进去,一个个的往里塞要的塞多久,只是冬天鸡吃的多,玉米属于能量饲料,其实不然,男子也说过,这种情况很常见,但都比较少,也没去计较,这次确实太多了。
看到此事,有很多网友说出了类似的经历。有网友说,这个,不怪卖方,只怪买方不识货! 这种情况,鸡脖子下食袋一定很大,买方看不出来吗?这种情况,先是让鸡饿一天,卖前才喂食。喂玉米,尚有些许人性,迈有喂河砂的呢!#绵阳头条#

也有网友说,我也遇见过一次,在陌生人那里买的也就罢了,还是在熟人那里买的,两只两百多也不贵,就是心里不太舒服,没有下次了。
还有网友说,我敢下结论你被骗了,这根本不是土鸡,因为农村土鸡品种母鸡最重的不会超过4斤,公鸡4以上的很少,一般正常的土鸡一年以上就3斤左右,一年以上的土鸡再也不会长重了,只是味道变好了。
能看出,被坑过的网友还真不少,却很少人去较真,就像这名男子,选择不去订鸡了,可是,商家却不会以为你一人不买,就放弃这种手段,以后肯定还会有人上当。
1、要我说,你哪怕里面塞少一点玉米粒,都还能理解。但是,这种直接多了1斤多,假如一只鸡多1斤多,卖5只鸡就相当于卖了6只,这算盘打得啪啪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男子虽然没有较真,去找商家理论,但是菜市场卖鸡的,基本都是固定摊位,男子决定不买了,再和其他人这么一说,卖鸡的名声自然就臭了,到时还会有谁去买?如果商家经常这样做,估计生意也是做不长久的。
这不是几十块钱的问题,是原则和底线问题,男子花155元买一只6斤半的鸡,结果却只有5斤多,侵犯了男子的公平交易权。
2、男子看在是熟人的份上,没有当场验货,但是,商家却把这份信任,当成骗人的保护伞,这难道不是妥妥的“杀熟”吗?故意在鸡胃里塞玉米粒,这鸡当时得有多难受,活活的被塞这么多东西进去,这和买菜缺斤少两是一个道理,涉嫌欺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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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也就是说,男子若要较真,完全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因3倍的价款不足500元,所以应当按照500元赔偿。
通过此事,也提醒各位,在购买活鸡时,一定要仔细甄别和检查,不要觉得是熟人,就拉不下面子,殊不知,他们就是抓住了这一点,才会这样做,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只会败坏自身口碑,终究走不长远。
买的没有卖的精,我们需要有较真的精神,那些商家才不会刺探我们的底线。在买活鸡时,可以先摸摸鸡嗉子,看看鼓不鼓,若是鼓得很大,大概率就有问题。
你们买到过这样的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