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粉丝的网红钓鱼,鱼竿甩到高压电线上,不幸触电,坠河身亡。

两年后,母亲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求偿121万元。她的依据是什么?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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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道口宏楠简介

“五道口宏楠”生前是知名网红主播,拍摄过许多精彩短视频作品,以痞帅外形和独特演技坐拥600万粉丝,梦想有朝一日能成为真正的演员。拍视频之余,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垂钓。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0年9月的一天,在一次甩杆落镖时,宏楠的鱼线不小心搭上了身后半空的高压线,上万伏的高压电流瞬间涌入他的身体。

监控画面显示,宏楠被电后一阵痉挛,身后冒出一阵白色烟雾,随后直挺挺地跌入水中,水花溅起几丈高。

宏楠生前照

他的意外离世,让很多粉丝错愕不已——钓鱼,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修身养性、健康安全的休闲活动,怎会遭此厄运?

其实,高压触电一直是钓鱼爱好者最大的安全隐患。适合野钓的僻静环境和适合建设高压电塔的环境存在重合,许多野钓鱼塘上空都有密密麻麻的高压电线。

而钓竿一般长达几米,鱼线被水浸湿处于湿润状态时导电性能极佳,与高压输电线接触,上万伏的高压电流会瞬间被引入人体。轻则皮开肉绽,重则当场毙命。

仅2016年一年,仅武汉市一地,就有55人因钓鱼触电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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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钓鱼触电者照,图源相关新闻

由此引发的与供电公司纠纷也屡见报端,家属往往要求供电公司和鱼塘负责单位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近日,宏楠身故两年后,其母亲公开表示,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长春供电公司,要求其赔偿宏楠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21万元。

那么,法院对此类事故会作何评价?供电公司真的需要承担这么重的责任吗?

通常情况下,是的,供电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有些网友可能疑惑:难道供电公司搞基建修电塔还修错了?

没有错。但没有错,不意味着无责任。

《民法典》第1240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除了受害人故意找死以及不可抗力(台风地震等)这两种特殊情况,那么不管供电公司有没有错,都要赔。是谓,“无过错责任原则”。

为什么会有这种看似拉偏架的法律原则呢?

其实最初,世界各国都偏向“无过错即无责任”原则。

可工业化大面积铺开后,很多工人在工作中受了工伤,法院要求工人举证工厂方存在过错才能获得赔偿,否则损失自负。

工人承担风险辛苦卖命,大头好处都让老板赚去了,出了事却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谁能忍?于是,那年头无数工人走上街头,搞游行抵制黑心老板和无良法律。

老板们一琢磨,势头不对啊,虽然在个案中好像获得了那么点儿蝇头小利,但长此以往没有工人踏实干活了,岂不是损失更大?

于是,就有了“损失由受益者承担”的责任划分原则——谁受益,谁担责。

其实想想,这的确是更公平的。

虽然在个案中,资本方好像没做错什么事儿,但在更宏观的层面上,他们确实在拿走大头收益的同时,给公众或工人造成了不合理的风险。

就拿供电公司来说吧,他们在野外修高压电塔和输电线,占用公共空间之外创设了漏电风险,公众要为此承担额外的风险注意义务,一不小心就可能把命搭进去。

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享受了它的好处,就要为它的风险买单。

所以供电公司承担责任,并无不妥。生活中还有很多无过错责任原则,比如产品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等。背后也是这个道理。

不过承担责任,也不是说你说赔多少就要赔多少。

供电公司方面通常会抗辩:虽然我这边儿确实给别人增添了风险,但我按照国家电力法的规定把电塔电线架设得那么老高,还设了那么多“高压危险”的警示牌,能尽的义务都尽了。电线是死的,人总是活的吧?他钓鱼哪儿不能钓,非得在我高压线下面钓?

供电公司的主张也不无道理。

绝大多数意外事件,都是多因一果。头上有高压线,和在高压线上钓鱼,这两个条件加起来才造成了触电死亡结果。

法律要做的,不是简单地回答谁对谁错,而是仔细辨别各个原因对损害发生的重要性程度,从而在各方之间公平地划分责任比例。

宏楠生前照

一次准确的责任划分,难度不亚于一场精密的外科手术。

一般情况下,各承担50%的责任是基准,综合事发时具体情况再调整浮动。

比如电线杆高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电线维护检修有没有到位?现场有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语?等等。

平时尽的义务越多,出事时承担的责任越小。

宏楠的母亲开口要价121万,可能是为对方讨价还价留下余地,但更大的可能还是供电公司在义务履行方面确实存在瑕疵。根据已有的判例,虽然赔偿额不会高达121万,但三五十万还是不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