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是建筑施工中最危险的工种之一,施工方必须给工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然而在山东临沂一处建筑工地,工人邢军亮(化名)在16楼安装窗户时,不慎坠落身亡。后经调查,该工地未提供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因此工地负责人张某被认定犯罪。2022年10月,临沂市兰山区法院披露了这起案件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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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的张某家住山东临沂,是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临沂绿地集团玉辉公馆建筑工地门窗安装工程施工负责人。

案发当日11时许,因工地未提供安全防护措施、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致使工人邢军亮在5号楼16层南卧室进行窗户框打钉作业时,自窗台摔落死亡。经鉴定,邢军亮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创作性休克而死亡。案发后,张某已与死者近亲属和解。

虽然受害人家属谅解,但张某仍然涉嫌犯罪。检察机关指控:张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张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发后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综合各项量刑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建筑工地事故频发,安全生产不容忽视!

在施工项目上,施工单位在作业前一定要做好安全交底及教育培训,作业时要做好监督,及时排查解决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而工人师傅自己也要重视起来,不要仗着经验行事,在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毕竟生命只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