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自古至今隔代亲,祖陪孙读不离身。人们都说祖孙之间的感情是非常深厚的,都能胜过父母和孩子之间的感情。

然而就在12月3号,无锡却发生了一件关于祖孙之间让人大跌眼镜的纠纷事件,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网上公布了一则纠纷案:一位老人10元卖给孙子学区房,想要回时遭拒,引起祖孙三代纠纷。该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接下来就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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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10元卖给孙子学区房想要回遭拒

12月3日网传一段新闻,内容是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祖孙三代之间的学区房纠纷案。

案件中的主人公老张因年轻时候在单位里工作勤恳,而受到领导赏识,单位领导便将房改优惠名额给了老张,让其花很少的钱购得了一套学区房。

2018年9月,老张的孙子进入小学读书,因孩子上学需要学区房,2019年8月,老张和妻子陈某两人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将名下学区房以10元钱价格卖给孙子并过户。房子过户到孙子名下后,房产证却一直被老张拿在手里。

2021年夏天,老张的妻子陈某生病住院,身边急需家人照顾,陈某住院期间,因老张年迈精力有限,想让儿媳、儿子和自己轮流照顾病人,但其儿子和儿媳两人总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去医院陪护。老张见两人如此不孝,气急之下与之发生冲突。之后其儿子自行将房产证挂失,重新申领了一份。

陈某去世后,老张伤心欲绝,同时为了惩罚儿子和儿媳的不孝行为,便向法院起诉以卖房是为了让孙子上学为由,要求对方把学区房返还给自己,但是最终被法院驳回。

法院认为:第一、当时双方签订买卖房屋合同具有不真实行为,10元成交价也并不是正常的市场成交价,所以认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第二、房屋过户时,其孙子也已经在校上学,同时老张也未能拿出证据证明当时房屋是因孙子上学而暂时过户,因此,法院判定房屋属于老张赠与,继续归其孙子所有。

老张听到法院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继续上诉后,二审法院再次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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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我国法律早已规定登记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人,享有不动产物的权力,再者事件中的房屋早已从老张名下转移至其孙子名下,所以其孙子就属事件中房屋的合法产权人。

虽然说该起案件些许特殊,但是事情的发生原因还是值得广大民众的深思。事件在网上传开后,也受到很多网友们的关注,并纷纷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

网友评论

有一位网友称:老人能给孙子房子,就是位不错的人。之后一心想把房子要回来,肯定是被他们寒了心才迫不得已这样做的。这些事件告诉大家一个道理:以前是养儿为防老,现在是养老要防儿。

另一位网友称:古人有言唯有太阳和人心不可直视,施舍爱心也要在自己可控制的情况下。就像事件中的家庭,本来和和美美的一家子,老人也到了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其孙子也到了懂事的年纪,可谁知道到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要知道法院判决是有法律依据,而老张赠与房屋时,依据的是内心对儿女的爱,作为儿女不但不知道感恩,还和其针锋相对,争夺房产,这样的儿女还有一点人性可言吗?

秀才观点

秀才认为,身边还有不少老人为了显现自己对儿女的爱,最后把毕生所有都赠给了后代,其实这并不是明智之举。老人希望能和儿女以心交心固然没错,但是在付出的同时也要给自己留条后路。人心隔肚皮,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连亲生儿女都能翻脸不认人,事件中老张遭遇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祖孙三代为了房子闹翻了脸,之后还落下个两手空空,最终的老张和孤寡老人是无异了。

最后秀才想对大家说,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儿女一辈子,看到儿女慢慢成长,慢慢强大,内心肯定是无比高兴和自豪。作为儿女的我们,怎么能忍心伤害他们呢?秀才送给大家一句老话:不孝父母,拜佛无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