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确定开审的黎智英案再生变数,香港律政司向高等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得到批准,该案将延后至12月13日开审。此次延后审理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等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安法》相关内容的解释,第二,为黎智英辩护的英国籍大律师欧文因签证问题未能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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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该案的重要性,需要各个要素充实完备,方可进入正式审理环节。律政司称,短暂延期后,会根据各方法律代表合适的档期,再次申请延期,审期可能也需另行排期。此外,全国人大常务会一般12月底召开例行会议,具体开会日期未确定,香港特区政府针对黎智英案提交的释法建议,可能会在本次例行会议上讨论决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完成释法的情况下,黎智英案的推进速度势必不会过速。

作为“乱港分子”头目之一,黎智英在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犯下累累罪行,最核心的一点是勾结外部势力威胁国家安全。中央随后出手颁布《国安法》,将“乱港分子”一网打尽,《国安法》颁布时为防止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避免泄露国家机密设置了屏障。由于内地和香港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存在一定差异,为了让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得到更加公正的判决,关于法律条文的细节问题,在港府提出释法请求后,中央有必要对《国安法》相关条款进行深入解释。

黎智英案本身不存在争议,只是事关黎智英的辩护权存在异议。根据《国安法》传达的精神,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海外律师不应参与,然而黎智英执意请英籍大律师欧文为其辩护。律政司多次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反对黎智英使用外籍律师,均遭高等法院驳回。这种情况下,有必要从《国安法》的条款中,解读出能够禁止黎智英使用外籍律师的内容,而解读的权利归于全国人大。香港回归以来,人大曾对香港《基本法》有过5次释法,对《国安法》的释法尚属首次。

香港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香港拥有超过百位资深大律师和上千名本土培育的大律师,其中十多人是御用大律师,黎智英舍近求远,容易让人产生怀疑。况且,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也不可能有法力无边、出人意料的表现,更不可能令案件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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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立场更加明确,他认为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中,不容许海外律师代表被告,才符合《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和逻辑。谭耀宗进一步强调,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因无香港本地律师接手案件,而不能在港审理,应该将其移送内地法院审理。不过,谭耀宗也表示,黎智英案的释法工作并不复杂,中央有足够的时间去处理,《国安法》仍属于大陆法体系下制定的法律,不能完全按照香港普通法的角度去理解。身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大概率将涉足中央关于黎智英案的释法工作,他的话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实际上,依照《国安法》的相关规定,黎智英案本应由驻港国安公署直接管辖,运用国家司法力量对这一复杂涉外国安案件进行相应处理,避免出现国家安全新风险,但中央基于对香港司法的尊重没有选择上述做法。

香港回归以来多次成功释法表明,人大释法是在履行法定职责,不会损害香港司法和法治原则,有关方面借机宣传“法治受损论”,背后的逻辑不是法治本身,而是对国家制度和权力的“不信任”,甚至出现了外部势力煽动和干预的迹象。黎智英案是《国安法》的第一大案,更是内地和香港携手对抗外部司法干预的决定性案件,这场司法暗斗,我们必须胜利,也必将取得胜利。